经过十年探索,我国已逐步建立起了以多方参与机制的动态保护体系,制定出政府主导、农户参与、科技支撑、企业带动的工作方针,在政府的推动和各遗产地的配合下,遗产所在地的生物多样性、自然景观及农耕文化等得到严格保护,传统农业生产方式重现活力,休闲农业快速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取得了巨大的社会价值、经济价值和生态价值,我国遗产保护的经验和做法得到了其他国家的推崇和借鉴,并成为联合国粮农组织制定相关制度的决策参考,为推动全球重要农业遗产事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这是记者从4月7-10日在江苏兴化召开的首届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中国工作交流会上获悉的。
2002年联合国粮农组织启动了“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GIAHS)这项重大行动,中国政府率先积极响应,以浙江“青田稻鱼共生系统”为起点,申报了一批独具特色的农业文化遗产,我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在全球遥遥领先,截至2013年,中国拥有8项遗产,占世界总数的1/3。去年开始,开展了国家级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评审,首批有19个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地入选。
会议认为,政府高度重视,是我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得以有效保护的关键。中央有关领导非常重视这项工作,在农业部与粮农组织签署的合作谅解备忘录中,“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是双方重点合作的领域,各地政府和农业部门对遗产工作均给予极大重视,有的地方由党政一把手亲自抓,有的地方还成立了专门的申遗和遗产保护机构,有的地方专门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有的地方设立财政专项用于遗产保护与发展。
而健全的管理体系,则推动了我国农业文化遗产工作逐步进入正轨。在“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实践中,以农业部门为核心,联合文化、环保、科技等多个部门共同参与,建立了“政府主导、分级管理、多方参与”的管理机制,并以“保护优先、合理利用,整体保护、协调发展,动态保护、功能拓展,多方参与、惠益共享”的原则开展遗产保护,调动了各方的积极性。据悉,目前农业部正着手制定《中国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管理办法》,这将是全球第一部专门针对农业文化遗产制定的国家级管理办法,将为各地开展遗产管理工作提供指导。
围绕我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中央和地方各级部门都根据个遗产地的具体情况,积极探索,制定开展了各种保护规划与发展举措,以项目支持、开展农民培训、试行生态补偿、开发特色产品、发展休闲农业等措施,充分挖掘遗产所在地的农业多功能性,努力推动遗产实现自我维持、自我发展,以确保遗产保护、文化传承、生态环境改善与经济发展目标同步实现。浙江青田县为打好遗产品牌,实行遗产所在地农民收入倍增计划,使广大农民对遗产更加珍惜,务农更有底气,实现了保护与发展的良好循环。
强化科技支撑,积极推动“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学术研究和成果转化。近年来,农业部与中国科学院等机构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今年初农业部聘请了国内25位知名专家,成立了“农业部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专家委员会”,中科院专门成立了自然文化遗产研究中心,通过实施一系列科研和咨询项目,为我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会议要求,下一阶段的工作,要严格做好遗产保护,建立动态监测体系,确保遗产得到严格保护并实现可持续发展;强化政府支持力度,各地政府要建立专门的扶持和鼓励政策;要遵循动态和适应性保护原理,在开发中保护,继承中发展,提高农业文化附加值,做好品牌开发和建设,激活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