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中国社科院发布的《中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报告》测算表明,目前我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人均公共成本约为13万元。其中,东、中、西部地区人口转移的公共成本分别为17.6万元、10.4万元和10.6万元。
这部分公共成本主要是政府为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而在各项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基础设施新扩建等方面所需增加的财政支出。据刚刚发布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规定,各级政府根据基本公共服务的事权划分,承担相应的财政支出责任。
此外,课题组测算,进入城镇的个人每年平均需要支付1.8万元的生活成本,还需要一次性支付10万元左右的购房成本。
公共成本四大块
据课题组成员、社会科学院城市与环境研究所副研究员单菁菁介绍,公共成本主要分为公共服务管理、社会保障、教育和住房几大块。
为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东、中、西部地区的年人均公共服务管理成本分别为1623元、505元和465元,全国平均为806元;年人均城镇建设维护成本分别为716元、603元和547元,全国平均为677元。
“城镇新增加人口,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费用随之增加,其中既包括实际建设增加费用,也包括管理人员增加的费用。根据往年人口增量和建设管理成本增量,加以测算。”单菁菁表示。
另外,社会保障成本也是较大的支出,东、中、西部人均成本分别为45547元、34362元和39832元。全国平均为41356元。
还有就是教育,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城镇就学的人均新建学校和义务教育成本分别为15066元、12384元和12616元,全国平均为14180元。
“子女入学要分为几块,农民工进城以后,从全国来看,城市是可以把外来人口纳入当地的义务教育体系中。但是,根据实际情况,各个城市容纳的比例并不相同,有些城市可能是80%-70%,其余的还是在农民工子弟学校里。”单菁菁分析。
根据人社部门发布的数据,课题组测算农民工未来进城的增量和留守儿童数量,测算出未来到底会有多少儿童需要进入城市来就读。
“现有的留守儿童回归到完整的家庭,和父母一起来到城市,加上未来新增的农民工随迁子女。这部分儿童会带来教育方面的两个费用;一个是原来城乡教育补贴存在差距,从农村到城市,会增加一个成本;此外新增学校和教职人员也纳入教育成本的测算。”单菁菁告诉记者。
此外就是住房成本,由于农村和城市住房成本不同,东中西部地区也不一样,课题组根据不同地区流动人口流入地的社会保障房成本作为参考,测算出人均住房保障成本分别为15214元、9512元和10305元,全国平均为12011元。
由于农民工低收入人群更多,这部分群体纳入城市,存在两部分成本:一是政府建社会保障房的成本;二是农民工进入廉租房以后,享有的补贴。由于东中西部在廉租房的面积差别不大,主要是补贴东部地区普遍比较高。
多元化成本分担机制
进入城镇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定居还需支付生活费用和发展费用。据测算,我国东、中、西部城镇人均生活发展成本分别为2.0万元/年、1.5万元/年和1.6万元/年,全国平均约为1.8万元/年。
“个人成本主要是在城市生活和在农村生活平均支出成本的差异。包括两部分:一是基本生存成本,包括住房、生活、食品等等;二是发展成本包括教育成本。
对于市民化的个人成本问题,课题组认为,转移人口自身负担不起,建议把农民工的市民化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结合起来。把农民承包的土地、山地、林地等资源,变为可以出租、抵押、变现的资本,成为农民工在城市中生活、购房、改善生活、开公司等方面的来源。
据介绍,对于每个进城人员需要的13万公共成本,可以引进社会资本,同时13万元的公共成本包括一次性支付成本2.6万元,剩下的是每年2400元的后续投入,如社会保险。
课题组测算,假设公共成本是由政府来出钱,每年解决2500万人城镇化,政府每年一次性投入约6500亿元,相当于我国2012年公共财政收入的5.5%,课题组认为中央和地方政府是可以承担的。
按照《规划》,各级政府职责明确,中央政府负责统筹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制度安排和政策制定,省级政府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总体安排和配套政策,市县政府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城市和建制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具体方案和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