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记者 王晓飞张衡) 从华润超市买的大枣,竟发现外包装上打着有机食品的字样,内包装却变成了有机转换食品。为此,消费者晏先生将华润万家超市诉至朝阳法院,索赔10倍赔偿,共计6.8万元。案件今开庭。
据《法制晚报》记者调查发现,商家销售时打“有机品”认证擦边球的做法不在少数。
庭前讲述免洗红枣 吃出灰尘和哈喇味
2013年8月21日,来京游玩的晏先生在王府井的华润万家超市花730元买了5袋喀什神恋公司生产的昆仑玄香枣等有机红枣。回到住地后,晏先生尝着觉得枣的味道不错,于是在8月22日,再次来到华润万家超市买了6袋枣,直接回了江苏。
回家后,晏先生和家人打开其中一袋枣准备食用,却发现个别枣上有灰尘,有的有哈喇味儿,部分枣感觉还像发霉了。
“买的时候就看过,明明写着拆袋可食。”于是晏先生又仔查看了一下包装,上面明确写着:本产品经过严格清洗、烘干、杀菌等工序,开袋即可放心食用。
晏先生认为,包装上写着开袋即食,明显错误。“免洗红枣有相应的国家标准。”晏先生说,他查询发现,根据免洗红枣的国家标准,其中保质期一项的规定,低含水量制品保质期为9个月,高含水量制品保质期为6个月。
“我购买的枣大多是2012年12月及2013年1月、2月生产的,如果按免洗红枣的标准,多半是过期的。”而晏先生称,他所买的所有产品标注的保质期都是18个月。
晏先生还称,他发现“问题”枣的包装上标注了执行标准GB/T5835(干制红枣),但根据相关标准,干制红枣并不能直接食用,“此标准的红枣没有经过特殊杀菌处理,里面还有杂质(包括有毒杂质),不能开袋即食”。
更让晏先生不解的是,在其购买的单粒透明装玄香红枣外包装上写的是“有机食品”,内包装却写着“有机转换食品”,“这到底是有机还是转换,差别可大了。”晏先生称,他经查询认为,内外包装的有机食品相关标注不符、食品标注的执行标准不对,这都直接影响了枣子的保质期问题。
晏先生还指出,产品标签上写的“优级”和“珍级”也不符合规定。根据GB/T5835的等级划分,根本就没有这两种等级,说明该食品不是正品。
2013年10月底,晏先生一纸诉状状告了销售“问题枣”的华润万家超市,但因管辖问题法院未予立案。
12月,晏先生又到朝阳法院起诉。
之后为了案子,晏先生不得不多次往返于北京和江苏之间,也曾再次到华润万家购物。“我就想看看都被起诉了,华润超市有没有重视产品的问题。”结果在2014年2月,晏先生到华润万家购物,却发现涉案的昆仑玄枣系列的产品仍然在售。
于是当月,晏先生向法院申请变更了诉求,加上其2月份购买的涉案争议食品在内,晏先生共要求华润万家超市十倍赔偿6.8万元。
今日庭审
涉案厂家称转换期内就得这样做
上午9时30分,原告晏先生提着一大包东西走进法庭,还没等到被告华润万家超市的代理人到庭,他就把包里的3大袋涉案枣及茶叶、巧克力等掏了出来,摆在桌上。
记者注意到,其中一款涉案的玄香枣包装足有平板电脑大小,外包装上虽标有“有机食品”的认证标识,但标识仅有指甲盖大小,上面的字体也有些难以分辨。
透过半透明的外包装袋,记者模糊地看到枣的内包装上标着“转换有机食品”字样。
此时,被告华润万家超市的代理律师同前来旁听的涉案枣的一名厂家代表进入法庭。还没坐定,自称厂家代表的人就径直走向晏先生。
“厂家在新疆最偏远的地方,我们为了陪你打官司,一趟往返就要几万块钱,而且多少次了。食品是没有质量问题的,经过相关部门检验。”说着,这位来自厂家的旁听人员越来越激动,并质疑晏先生起诉维权的目的。
随后,“有机食品”还是“有机转换食品”成为了今天庭审的焦点之一。
庭前,该厂家工作人员对此表示,产品是经过权威认证机构检测认证的,“而目前,国家是允许有机食品有一个转换期的,我们的产品就在转换期内,当然要这么标明了,这也说明我们对消费者负责。”
被告一方认为,晏先生所说的国家标准是国家推荐标准,没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企业因此可以不遵照该标准,也就没有了保质期不超9个月的说法。
之后,被告超市向法庭提交了涉案玄香枣的有机食品认证证书。“在得到认证证书后,产品是有一个转换期的,而食品内包装的标注就是在转换期内。”
据《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获得有机产品或有机转换产品认证的,应当在产品的最小销售包装上,加施“中国有机产品”或“中国有机转换产品”认证标志。
曾在联华超市担任高管的尚益咨询公司总经理胡春才告诉《法制晚报》记者,“食品从低到高有三个层级,分别是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其中有机食品认证条件最高。”
胡春才说,“需注意的是,目前普通产品需要经过3年的转换期才能过渡到有机产品。”在转换期间生产的产品,只能叫“有机转换产品”,而在此期间经过认证的产品必须标注有“中国有机转换产品”的字样,方可进行销售。
对于转换期的规定,认监委给出的解释是,如已经用过农药或化肥的农场想转换成有机农场,需按有机标准的要求建立有效的管理体系;在停止使用化学合成农药和化肥后,还要经2至3年的过渡期后才能正式成为有机农场。
获认证满周岁才可打“有机品”标志
胡春才提示:初次获得有机产品认证一年内生产的有机转换产品,只能以常规产品销售,不得使用有机转换产品认证标志及相关文字说明。
胡春才介绍说,获证产品在使用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的同时,还应当在产品的最小销售包装上,标明该枚有机产品认证标志的唯一编号(有机码)和认证机构名称或者其标识。
记者调查发现,为保证有机产品的可追溯性,认监委也要求认证机构向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企业发放认证标志,并允许有机生产企业在产品标签上印制有机产品认证标志,但必须按照统一编码要求赋予每枚认证标志一个唯一编码,该编码由17位数字组成。其中认证机构代码3位、认证标志发放年份代码2位、认证标志发放随机码12位 。
同时,每一枚有机标志的有机码都需要报送到“中国食品农产品认证信息系统”(网址http://food.cnca.cn),任何个人都可以在该网站上查到该枚有机标志对应的有机产品名称、认证证书编号、获证企业等信息。
下月起有机转换认证及其标志将取消
据报道,2014年4月1日起新的《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实施,新《办法》的一个重大变化就是取消有机转换认证及其标志,从根本上杜绝了有机转换认证冒充有机认证的现象。
记者调查发现,有资格进行有机产品认证的机构达到了25家,除北京、上海、广州外,湖南、江苏、新疆等地也有机构可以进行有机认证。认证机构可以跨区域进行认证。
胡春才表示,由于“有机产品认证”有一系列的苛刻条件,现在好多产品认证打擦边球,“存在‘虽然包装上有认证,但实际上并不满足条件’的情况。”例如,把在转换期的产品直接称为“有机产品”。
这些问题也引起了相关部门的注意。2012年2月份,中国认证认可协会曾就有机产品认证机构行业自律问题,下发了通知,“根据最近有机产品认证中出现的问题,国家认监委要求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加强有机产品认证机构行业自律工作”。
今年2月份,认监委发布《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征求意见稿),“获得有机转换认证的产品,只能以常规产品销售,不得使用相关可能误导消费者的文字说明。”这就意味着,“有机转换产品”的标签也将不存在。
业内说法监管不力食品包装规范待加强
与其他产品相比,食品包装问题更为突出。胡春才认为,这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
“首先是国家监管体系不力,且有机食品的监测也有难度。”胡春才打了个比方,一把青菜,究竟是不是有机的,肉眼看不出来,消费者很难监督。
《法制晚报》记者从认监委网站上也找到了类似的“担忧”:“尽管一些研究人员和消费者认为,有机方式生产的食品在口感和营养方面比普通食品好,但目前还没有这样的指标能区分有机食品和普通食品。有的外观甚至更差一些。”
胡春才告诉记者,“有机食品的国内市场还没打开,且仍处于信誉度较差、公信度不高的阶段,从不规范到规范还需要一个过程”。文/记者 王晓飞张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