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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长赋:全面领会中央精神 扎实深化农村改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3-13  浏览次数:81040
内容摘要:全面领会中央精神扎实深化农村改革 在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全面深化改革专题研讨班上的发言 (2014年2月21日) 我这里主要就农村改革问题谈点学习体会。农村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各界关注的一个热点

  全面领会中央精神扎实深化农村改革

  ——在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全面深化改革专题研讨班上的发言

  (2014年2月21日)

  我这里主要就农村改革问题谈点学习体会。农村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各界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总书记在讲话中提出,改革为什么要改、改什么、怎么改。围绕这三个方面,我对深化农村改革做了一些思考。

  第一,关于深化农村改革的基本出发点,即为什么改?

  我的认识是,农村改革的基本目标是解决“三农”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要通过深化改革,把农业改强,推动各类先进生产要素进入农业,形成“三化”带“一化”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补上农业这个短腿,促进“四化”同步发展,防止现代化过程中农业边缘化。要通过深化改革,把农村改美,中国人口多,主要是农民多,农民要进城,但不可能都进城,更不可能都进大城市。要建立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体制机制,实行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双轮驱动,为农民建设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防止丢失乡村风貌、田园风光。要通过深化改革,把农民改富,“三农”是一个整体,农民是“三农”的核心。改革既要解决农业问题,又要解决农民问题。要建立使尽可能多的农民持续较快增收的机制,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防止农民失地失业失权益。

  第二,当前农村改革应重点抓好的几件事,即改什么?

  一是切实保障农民土地权益。具体来讲,保障好农民“三块地”,即农户的承包地、农民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权益。我这里着重谈一下农户的承包地。首先要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长期稳定家庭承包,在这个基础上,探索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离,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为此,要相应做好两项工作:一个是,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把承包权更加明确地落到农户,进而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并长久不变,让农民吃上“定心丸”。这项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政策性很强。今年扩大试点,明年全面铺开。一个是,要引导土地有序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土地作为要素,应当流转,部分农民外出打工,需要流转,但怎么流转、主要流转给谁,是需要研究的问题;发展现代农业,种粮有比较效益,需要规模经营,但规模多大为好,通过什么方式实现,也是需要研究的问题。政策方向上和工作指导上,要引导土地向留在农村的农户特别是种田能手流转,走一户,活两户,使农民增收。要有序进行,所谓有序,就是依法自愿有偿,不能人为地赶进度、下指标,包括数量指标和比例指标,不能行政推动、包办代替,搞强迫命令。近3年土地流转比例每年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去年提高了4.8个百分点,速度不是问题,没有必要人为加速,欲速则不达。人多地少是我国国情,农民转移是个历史过程,所以还是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土地流转的速度和经营规模,应当与农民转移速度相适应,与当地农业技术装备水平相适应,与社会化服务和经营能力相适应,坚持方向性和渐进性相统一。总书记讲,要有历史耐心;总理讲,改革是一个过程。土地流转不是规模越大越好,不是进度越快越好,要防止求大求快、人为垒大户的倾向,免得走弯路,把好事办坏。

  土地流转涉及到工商企业的问题,三中全会决定讲,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我的理解是,鼓励和引导工商企业到农村发展种苗、饲料、设施农业、工厂化养殖、保鲜储运、产地初加工、收购销售、开发四荒等,把一般的种植养殖环节尽可能留给农民,特别是规模农户,与农民在一个产业链条上合理分工、互利共赢,带动农民,而不是代替农民。企业流转土地,要防止非粮化、禁止非农化,对流转土地搞非农建设的一定要制止纠正。

  二是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主要是解决“谁来种地、怎么种地”的问题。一方面,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鼓励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兼顾好承包经营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两个方面,我国有2.6亿农户,其中有3000多万户已经举家进城打工,还有2.2亿多户在农村务农。小规模的家庭承包经营农户,仍将大量长期存在。我们调查和比较,家庭农场、规模农户再加上社会化服务,是一种比较好的经营模式,既保留了家庭承包经营的优势,又能够引进现代生产技术和市场要素。农民土地合作社和农机合作社托管土地生产经营,是一种不流转土地,又能实现规模经营、统一经营的组织形式。另一方面,加快培养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吸引一部分青壮年留在农村、从事农业。把新型经营主体培养成新型职业农民,让农民由身份称谓回归职业称谓。

  三是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农业面临自然风险、市场风险、质量安全风险三大风险,“天生弱质”,农业特别是粮食安全具有社会性、公共性,离政府最近。因此,要从投入、补贴、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方面,健全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

  四是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改革开放30多年来,产品交换不平等基本解决了,但要素交换不平等依然存在,这是城乡关系的一个突出问题,也是影响农村发展的一个瓶颈。要通过改革,调整理顺城乡关系,体现向“三农”倾斜。

  第三,正确把握和推进农村改革,即怎么改?

  一是坚持稳中求进。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要稳定。现在农业增产、农民高兴、农村稳定,改革举措要有利于巩固农业农村好形势。

  二是坚持从实际出发。各地农业农村情况差别很大,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能搞一刀切、齐步走。

  三是尊重农民意愿。改什么、怎么改要同农民商量,不要代替农民做主,不能让农民“被流转”“被规模”“被上楼”。

  四是试点先行。看不准的问题,认识不统一的问题,需要突破现行法律法规的问题,先搞试点。农业部按照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国建立农村改革试验区,围绕5个方面17个项目开展试验,第一批已确定24个试点,第二批还将安排30个左右。这主要靠地方重视支持和参与。(作者:韩长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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