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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转化难 利益分配把路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3-11  浏览次数:81583
内容摘要:第一个,科技成果不行,创新性、独创性、实用性、成熟度都不行,出发点是为了写论文,而不是为了走市场;第二个,过分考虑成果属于谁,就像鸭子还没弄到手,就考虑怎么烤着吃。 中科院院士、青海大学校长王光谦委员,常会遇到来高校求项目却空手而归的企业。

  “第一个,科技成果不行,创新性、独创性、实用性、成熟度都不行,出发点是为了写论文,而不是为了走市场;第二个,过分考虑成果属于谁,就像鸭子还没弄到手,就考虑怎么烤着吃。”

  中科院院士、青海大学校长王光谦委员,常会遇到来高校求项目却空手而归的企业。在遗憾的同时,他也坦陈:“我们高校诞生了太多无用的成果。”

  在研究了一个个成果转化的失败案例后,他得出结论,“科技成果转化难,我认为这是一个伪命题!”

  “我们现在对科技成果的认定就是错误的。什么叫科技成果?就是除了面向未来的基础研究成果,就是市场决定的应用性成果。这种成果,市场觉得你有用,那才叫科技成果;为了评职称、写论文,那就不是,它对市场没用。”在王光谦眼中,真正的科研成果应该是能够转化的,也就是符合市场需求的创新成果。

  实践中,他发现这样的成果太少了,“我看,只有百分之几的量,个位数。”

  “科技成果转化不是简单地买卖,企业期望成果像洗衣粉配方一样,他一手交钱,我一手交配方就是了。但大部分成果不那么简单,双方应面向市场培育一个新的想法,在实验中慢慢放大,最后才有实用的产品。”

  在“伪命题”之外,王光谦还有个“真困惑”。他谈到了美国科技成果转化的例子。“一般专利收益2/3分配给发明人,超过30万美元的按1/3比例归发明人所有。”这是美国夏威夷大学关于《知识产权的管理条例》的规定,它代表了部分国外科研机构对成果转化的态度——给予发明人丰厚的物质报酬,激发科研人员积极性。

  在他看来,国外重视成果转化,有一套成熟的利益分配机制,“我们的成果转化过分强调成果为单位所有,科技人员不能拿去赚钱;其实,单位占有还是个人占有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转出去,然后获利。说清楚这个钱怎么赚,而不是大家扯皮。课题组内部的扯皮分配不均,单位分配不均,这样的话就不好转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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