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月9日农业界别的小组讨论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锡文关于分清“两种农业、两种农村、两种农民、两种土地”的发言深得与会委员的赞同。他认为,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如何深化农村改革是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当前农村面临很多问题,但是形成共识,形成改革突破口和路径的最突出的问题,是要从当前中国实际和发展阶段出发,去认识中国的农村改革,在四个方面不能出现偏差。
首先要分清两种农业。他介绍,世界上大范围有两种农业,很难简单做类比。第一种是古老的、以亚洲、中东为代表的传统国家农业,发源早,基本特点是人口大量繁衍,人多地少,规模都不大。第二类是新大陆国家农业,主要是欧洲人逐步移民占领土著居民发展起来的,有几百年历史,特点是人少地多,规模大。现在有一种时髦是很多人从南北美洲引进现代农业的概念,认为那才是现代农业,要搞就要搞成那样。可是实际上在中国东北、新疆等个别地方有可能实现,绝大地方相当长时期内不可能实现,要以其为目标,这步路要走错,损失和代价不知道有多大,所以这两种农业区别要认清。
其次是要分清两种农村,这是由两种农业所决定的。传统农业国家,农村以村庄为单位进行自治治理,土地在村庄周围,村庄里的人世代相聚,社会结构非常紧密而传统,在相当长时期保持了农村社会的稳定及国家的稳定。这个社会结构会随着社会进步慢慢瓦解,人会走掉,村庄会变成空心村、慢慢消亡。在新大陆国家,1户农户种几万亩地,农庄相隔几十里路,社区中心在镇上,农场离得很远,谁种都无所谓。要认识到在传统农业国家的农区,村庄在整个社会发展中具有决定性作用,这两种农村结构性差别大,所以改革要考虑对农村社会结构的影响。
第三是要分清两种不同的农民。传统农业国家经营规模太小,收入维持生活很难,达到城市居民生活水平很难,要改善生活,就要农闲时间外出打工,所以农民要兼业。新大陆农业可以是专业农户,种的地多,一季下来,收入可以比城市居民高得多,所以不用兼业。
第四要分清两种土地,这与土地制度改革关系非常大。最大的焦点是国家征地,农地转为非农建设用地之后收益如何分配,这个问题仅存在于城镇化地区,只有有可能转为城镇用地的才有这种情况,农村没有这个情况。农村土地有自己的规律,而这个矛盾集中在城近郊区和城中村。现在的突出问题是为了建设用地指标,到农村去,拆农房、并村庄,让农民上楼居住。地票也好、增减挂钩也好,都是为了城镇用地指标。要特别注意工商资本进入农村圈地占地,以待地价上升的情况。”“农村不是搞建设的地方,不得不建设是因为农民自用,搞自用建筑,不能搞商业建设。要在农村鼓励土地适度集中,发展规模经营,推进社会化服务。”最后,他总结说,要从国情、发展阶段出发,理清农村改革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