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网综合报道:伴随各地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探索试点工作的推进,行业人士判断,家庭农场将在“两会”后迎来发展的重要窗口期。由于国家农业政策导向与促进农业生产力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提升、农机工业发展等方面息息相关,昨日,全国人大代表、奇瑞重工总经理王金富在接受人民网安徽频道采访时指出:家庭农场的发展将催生农机用户需求的新变化和农机化发展新机遇,中国农机工业将迎来转型升级的重要机遇期。
王金富代表说:“如果说35年前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开启中国农村以联户承包为关键点的改革,那么,从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新一轮农村改革窗口已全面开启,将推动我国农业、农村发展进入新阶段。”
家庭农场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也是农业生产最稳定的微观主体,它以农民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资源,以农业经营效益为主要收入来源,王金富代表说:“通过家庭及承包土地资源流转的方式,从事农业生产,同时又可以通过将自己的自留地、宅基地及确权后的承包土地等资产通过担保抵押方式进行融资,从而利用市场化的金融手段提高农机装备的购买能力。”也就是说,土地确权之后,家庭农场不仅可以实现农业生产的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而且可以促进家庭农场的生产资源要素通过权益形式实现资本化,使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机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具有了更强的生命力,使中国特色的农业规模化经营变为一种可能,从而使农机需求特征和购买模式发生深刻变化。
王金富代表表示:“农业机械在农业生产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十年以来,我国农机工业快速发展,并为粮食增产、农民增收贡献突出。据行业数据显示,我国农业机械行业产值在过去十余年间,年复合增长率在20%左右。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我国综合农业机械化率达到59%,虽然农机工业规模在按两位数扩大,但仍然远低于欧美日等发达国家90%的水平。从政策支持和发展趋势上看,我国农业生产规模和机械化率仍处于发展中期,潜在空间大。”
“通过发展粮食规模化生产为主的家庭农场,一方面可以与种粮大户、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其他农业经营主体发挥各自优势,实现我国粮食生产经营主体的多元化,另一方面,由于国家将重点鼓励和扶持家庭农场扩大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在实现经营规模稳定、生产作业精细、粮食收益稳步增长的基础上,有可能实现其他农户已确权领证的承包土地资源向这些家庭农场流转,甚至成为主流。对于农业装备制造商来说,应当与时俱进,为家庭农业生产提供先进适用的农机产品和量身定做的农业生产解决方案,从而推动我国农机工业实现转型升级。”王金富代表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