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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国两会提案:重视和鼓励家族企业承担社会责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3-04  浏览次数:81057
内容摘要:2014年两会提案:重视和鼓励家族企业承担社会责任 社会责任是一种富有文化理念的企业道德理想,同时也是企业获得社会承认的有效途径。如今,越来越多企业认识到,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既是对于社会理应的付出,也是自身发展的需要。全国政协委员、李锦记集团董

2014年两会提案:重视和鼓励家族企业承担社会责任

社会责任是一种富有文化理念的企业道德理想,同时也是企业获得社会承认的有效途径。如今,越来越多企业认识到,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既是对于社会理应的付出,也是自身发展的需要。全国政协委员、李锦记集团董事、健康产品集团主席兼行政总裁李惠森表示,国家应当重视和鼓励家族企业承担更多社会责任。

 

李惠森表示,在我国,以家族企业为主体的民营企业在为国家创造巨大社会财富和大量劳动就业,拉动整体经济增长,为维护社会稳定打下坚实基础的同时,也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然而,庞大的家族企业群体却难以承载社会对于它和国有企业等量齐观的期待。家族企业的社会责任活动由于影响面小,未能获得社会及媒体应有的关注和鼓励。如中国社科院2012年11月发布的《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2012)》认为,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平均仅为23.1分,整体指数较低,多数企业处于旁观阶段。其中,民营企业仅得15.2分,远低于国有企业的40.9分。

李惠森说,中共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不同所有制企业本应在同一法律、制度和政策环境下公平竞争,共同发展。但在现实中,使用国有资源和全民财富经营的国企和仍处于“保生存、谋发展”中的民企,尤其是家族企业在融资和经营环境中存在着诸多不平等现象,而他们在履行社会责任时却往往被要求站在同一起跑线上。

此外,有部分家族企业对于社会责任存在着认识上的缺失。它们仅关注履责中的自身核心利益,欠缺行动的广泛社会性;忽视长远规划和机制建设,倾向于应急和短期行为;多由企业所有者个人偏好主导;形式以传统慈善如赈灾,捐赠希望小学为主;缺乏对具体项目社会效益的评估等。

在李惠森看来,现代中国家族企业发展时间短,力量弱小,成长艰辛,在其成长环境中,法制不健全,市场发育不完善,信用缺失,这一切都影响着家族企业的发展,也因此使得社会责任应成为中国家族企业亟需补充的一课。这不仅关系到家族企业在中国的形象问题,更关系到家族企业能否长远发展下去。

李惠森建议,国家应鼓励建立家族企业可持续发展分享平台,通过这类民间组织,开展自我教育,认识承担社会责任对企业的重要意义。政府还可通过这一平台,了解家族企业的现状和要求,更好地实现对家族企业群体的指导和管理。

此外,他表示,国家应重视家族企业的社会责任建设,由于这个群体在产业领域、规模大小、治理方式等方面存在差别,较难用统一的社会责任标准规范其社会责任行动。相关部门应在尊重其内在差异性原则下,为社会责任的内容、管理和绩效评价等方面设定标准,鼓励他们拥有选择承担社会责任形式的自主权,以及符合企业自身经营特点和发展阶段的要求,开展履行社会责任创新。李惠森认为国家应发挥引导和协调作用,客观公正地采取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在社会上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推广成功的企业社会责任模式,激发家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社会责任在家族企业群体中的推广。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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