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两会提案:控制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
2014年中央经济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是着力防控债务风险,要把控制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作为经济工作的重要任务。金融界保险频道3月3日收到全国政协委员戴皓《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控制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的提案中表示,近年来,地方政府为了追求“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向商业银行获取了巨额信贷资金,债务规模显著增长,国家审计署2013年6月末的报告显示,地方政府债务总额高达17.9万亿元,三年内增长了近70%。个别地方政府资产负债率已近200%。
戴皓在提案中还表示,政府这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靠自运营又无法偿还债务,又给商业银行带来了高风险,呆死帐增多,面临破产的风险。人们形象地说:政府是船,企业是水,银行是水利枢纽。水枯竭了,枢纽倒闭了,船搁浅了,由此就形成了恶性循环的“怪圈”。这一恶性循环的危害,一是不利于企业的发展。二是不利于商业银行风险的控制。三是不利于国家经济总量的增长和税收的增加。
对此,戴皓提出三点建议,首先建立规范透明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地方债有多少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还债的可能性。建议修订《预算法》,允许地方政府自行发债,同时建立债务风险监控指标体系;积极推进地方政府信用评级制度,实现市政债的市场化运作。拓宽政府融资渠道,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建议以发行债券的形式拓宽地方政府融资渠道,降低地方政府在商业银行的融资比例,对于政府提供的公共品服务,地铁、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服务,可允许由地方政府发行债券,由财政收入进行偿还。这样倒出商业银行的融资空间,利率也可随之下降,以利于企业的融资。
其次,逐步建立可持续的地方政府财税体制。建议建立省级地方税体系,增加消费税。通过消费税、资源税改革、开征环保税等途径提高地方政府的自有财力,逐步增加地方政府主体税种;减少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过度依赖,降低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与房地产市场波动的关联性。
最后,降低全社会发展的综合成本,帮助实体经济解困。国家各个部门要立足于集中精力考量如何把蛋糕做大,而不是把思路和眼光局限在分享蛋糕上。要采取措施帮助实体经济解困,扶持其走出“中等收入陷阱”。这些措施主要是:适度降低利率;赋予政府发行债券的权利,减少地方政府占商业银行贷款的额度;适度减税等等。
并建议由中央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受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