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些地方在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急于求成,农村土地流转过快过急。农业部昨天发出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保证土地流转规范有序进行。
通知指出,当前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存在一些问题,如有的地方片面追求流转规模和流转比例,行政命令下指标、定任务、赶速度,违背农民意愿,损害了农民利益;有的地方盲目引进工商资本长时间、大面积租赁和经营农户承包地,加剧了土地“非粮化”、“非农化”。对此,要始终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不得损害农民权益、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尊重农民意愿,不能搞大跃进,不能搞强迫命令,不能搞行政瞎指挥。
通知强调,土地流转的主体是农户,任何组织无权以任何方式决定流转农户的承包地,更不能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名义将整村整组农户承包地集中对外招商经营。要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流转,鼓励土地在农户间流转,向种田能手流转。严禁以下指标、定任务、赶速度等方式行政推动土地流转。流转的土地要用于农业特别是粮食规模化生产,严禁借土地流转之名搞非农建设,严禁破坏、污染、圈占闲置、撂荒耕地。
通知还提出要防范工商企业租赁土地风险,坚决制止“非农化”,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对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查处纠正。
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张红宇23日表示,土地流转要规范有序进行、平稳健康发展,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不能搞大跃进,不能搞强迫命令,不能搞行政瞎指挥。
据农业部统计,截至2013年底,全国承包耕地流转面积3.4亿亩,是2008年底的3.1倍,流转比例达到26%,比2008年底提高17.1个百分点。经营面积在50亩以上的专业大户超过287万户,家庭农场超过87万个。
张红宇说,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实行农户家庭承包经营,依法承包土地、流转土地是农民的核心权益,土地是否流转、价格如何确定、形式如何选择,均应当由承包农户自主决定,由农民说了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能强迫和限制。因此,在土地流转中要始终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确保不损害农民权益、不改变土地用途、不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他表示,当前在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上仍有大量工作要做。全国还有三分之二的县和乡镇没有建立土地流转服务平台,有近40%的土地流转未签订合同,去年受理土地流转纠纷达18.8万件。因此,应主要通过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公开市场,加强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健全纠纷调处机制等方式,不断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完善土地流转服务,为农户承包经营权流转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
张红宇还强调,受农产品价格上涨和中央支农政策力度加大等诸多因素影响,农业领域逐步成为投资热点。目前工商企业直接租赁农户承包地的比例还不高,但流转面积增长的速度却很快,2012年流转入企业的土地面积比上年增长34%,2013年比上年又增长了40%。因此,对工商企业进入农业既要鼓励引导,又要加强监管。工商资本进入农业要带领农民,而不是代替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