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农业新闻 » 国际动态 » 正文

美国取消农业直补 同时扩大农业保险项目覆盖范围和补贴额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2-24  浏览次数:82814
内容摘要:美国农业新法案取消了实施近18年、每年耗资近50亿美元的农业直接补贴,同时扩大农业保险项目覆盖范围和补贴额度,以突出保险在防范农业生产风险中的作用。 美国总统奥巴马2月7日提出美国乡村制造倡议,这表明美国已准备通过一系列行政力量,进一步扩大农业出

  美国农业新法案取消了实施近18年、每年耗资近50亿美元的农业直接补贴,同时扩大农业保险项目覆盖范围和补贴额度,以突出保险在防范农业生产风险中的作用。

美国取消农业直补 迈向农业保险时代

  美国总统奥巴马2月7日提出“美国乡村制造”倡议,这表明美国已准备通过一系列行政力量,进一步扩大农业出口。当天,奥巴马在视察密歇根州立大学时签署的美国2014-2018财年农业法案,正是这一趋势的主要推动力。这项拖延两年方才出台的新农业法案,为美国未来5年的农业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

  新法案除规定联邦政府每年的农业开支预算约1000亿美元之外,还在农业政策方面进行了最大的调整——取消了实施近18年、每年耗资近50亿美元的农业直接补贴,同时扩大农业保险项目覆盖范围和补贴额度,以突出保险在防范农业生产风险中的作用。

  “新法案意味着美国的农业发展由直接补贴时代,向农民根据自身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购买不同农业保险的时代转变。”美国国家农作物保险服务协会总裁汤姆·扎卡里亚斯说。

  取消当前执行的农业直接补贴,是因为该补贴只依据最初确定的历史种植面积,但随着时间变迁,即便现在没地可种,也能依此条例获得补贴,而且直接补贴更容易引起贸易纠纷。

  新法案不仅改变了“吃空饷”的情况,还“可保障农民在遭受严重自然灾害或者农产品价格下跌时获得补偿”,奥巴马说。

  比如新增的农业风险保险,当参保农民的农产品价格低于过去5年平均水平14%时,将开始获得补偿。保险赔付不设上限,保证农民在农产品价格下跌时,依然能获得往年平均水平86%的收益。参与该保险的农民只需承担35%的保费,剩余的65%由政府承担。

  不过,新增的保险品种和更大的灵活性也给美国农民提出了新挑战。比如,新法对美国奶业差价保险划分为9档,每一档的保费都不一样,而且该保险还依据牛奶产量作了区分,产量超过400万磅牛奶的生产商需要支付更多保费。

  “对于新农业法,生产商需要做更多功课,才能选出最符合自身需求的保险项目。”密苏里大学农业经济学家斯科特·布朗说。

  之所以革新农业保险,是为了更好促进农业发展,并以此作为美国未来农业政策的着力点——扩大农业出口的基础。

  白宫声明称,未来9个月,美国农业部、商务部、贸易代表办公室、进出口银行以及其他联邦政府机构将采取一系列措施促进农业出口,包括举办“美国乡村制造”地区论坛和“美国乡村投资”会议,为农业部负责乡村发展的雇员提供促进农业出口相关的培训,利用网上平台为乡村企业提供促进出口和投资等信息。

  白宫经济顾问委员会发布的报告显示,2009-2013年是美国历史上农业出口最为强劲的5年,总出口额超过6570亿美元。2013年美国农业出口额达到1441亿美元,创历史新高。美国农业部数据显示,中国的购买占18%,成为美国农产品的最大进口国。

  在经济学家看来,美国作为世界最大的粮食出口国,此次加强农业保险的举措,其政策外溢效果不可小看,可能引发新的国际贸易争端。因为美国政府提供的农业保障,是世界上大部分农民所无法享受到的。

  “如此保障下,美国农民会生产更多、出口更多,最终带来世界农产品价格下跌,这对很多发展中国家的农业发展不利,可能引发新的贸易争端。”加利福尼亚大学戴维斯分校农业问题中心主任弗兰克·巴克教授如是说。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美国取消农业直补 同时扩大农业保险项目覆盖范围和补贴额度”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40224/29517.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