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决定,向社会公开国务院各部门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以锁定各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底数”,接受社会监督。截至昨晚10时,据记者统计,除了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外,75个国务院部门中,有47个部门公布了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占总数的62.7%。这47个国务院部门共保留了1031项行政审批事项。
发改委行政审批项目减至25项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是十八大作出的重大决策。2014年2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决定再取消和下放64项行政审批项目和18个子项。
自马年新春伊始,各部门就逐渐在网上公布了其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2月13日,文化部、财政部率先公开。2月17日,达到了井喷式的增长,当天26个部门晒出了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
昨日,记者统计了除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外,75个国务院下设部门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截至昨晚10时,共计47部门公布了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占总数的62.7%。这47个部门共保留了1031项行政审批事项。
国务院下属的25个组成部门中,已有包括财政部、工信部等16个部门公开了其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共计373项。其中,发改委行政审批项目减至25项。
目前,已公布的47个部门均在其官网公布了电话、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以便社会各界反馈。
国资委仅1项 国税总局达87项
在47个部门中,目前保留行政审批项目最多的则是国税总局,达87项,而其审批对象多为“纳税人”。而国家林业局以76项紧随其后,其中包括“进入林业部门管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从事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拍摄影片、登山等活动审批”。
在已公开的政府机构中,保留行政审批最少的是国资委与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二者均仅有1项。国资委的项目名称为“中央企业政工职称评审审批”,属于非行政许可审批,审批的对象则为中央企业。而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则是针对港澳记者来内地采访,其审批的对象为“港澳新闻机构、港澳记者”。
此外,国家地震局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也仅保留了3项。其中,国家地震局的3项审批类别皆为“行政许可”,如“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资质认定”。而国家民委保留的3项均为非行政许可审批,涉及“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审批”等。
文化部取消下放审批项目近7成
2月14日,国家铁路局在其官网晒出了“公开取消和保留的铁路行政审批事项”。据该通知,自2013年铁路实行政企分开,国家铁路局先后取消11项行政审批事项。而目前仅保留8项,取消项目约占6成。
国家铁路局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包括先后取消11项行政审批事项,包括“开行客货直通列车、办理军事运输和特殊货物运输审批”、“铁路工程及设备报废审批”、“铁路日常清产核资项目审批”等项目。对此,国家铁路局表示,对已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要不折不扣地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而目前保留的8项行政审批事项则包括“铁路旅客票价率审核权限”、“铁路车站和线路命名、更名审批”等。国家铁路局认为“依法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主要涉及直接影响铁路安全的关键设备和市场准入的关键事项,直接关系到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文化部目前仅保留4个行政审批事项。2013年初,文化部共保留13项行政许可类审批项目和12项非行政许可类审批项目。过去一年,文化部对原有13项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取消3项,下放6项,保留4项,取消和下放的项目比例占69%。
“转基因”列农业部审批项目首位
在农业部2月17日公开的46项行政审批事项中,第一个审批项目即与大众关切的农业转基因有关。这项名称为“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生产、经营和进口审批”的项目,又分了8个子项目,而审批对象则涵盖了企业、事业单位、中外合作、合资或者外方独资单位。
该审批项目涵盖了对农业转基因生物材料入境、境外贸易商申请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审批书、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生产应用)等方面的规定。
具体来看,其中第7子项为“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直接用作消费品”。要求境外公司向中国出口农业转基因生物用作加工原料的,应当向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而申请企业需符合条件并通过安全评价的,才可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
2月17日,国家食药监总局该局保留了29项行政审批事项,内容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包括保健食品注册审批、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审批、首次进口的化妆品审批,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认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