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段时间,一些地方不断曝出“村官”贪腐大案,且手法不断“推陈出新”。近日,新华社发文称,新型城镇化建设,绕不过的就是征占土地。一些地方“村官”俨然成了“土地财神”,借机坐地生财。(2月17日《京华时报(微博)》)
何谓“土地财神”?无他,大发土地财者是也。例如,深圳市龙岗区“村官”周伟思,家产过亿,在旧城改造项目中坐地生财,涉嫌收受贿赂5000多万元,其中相当一部分为拆迁和项目开发提供帮助所得的“好处费”。如此思量,便会发现,村官成“财神”,亦是“情理之事”。毕竟,“村官”大多属于村庄中的“强势人物”,有人脉、会来事,不管是政府拆迁还是外来资本进行改造,都需要仰仗他们的力量。
如果说,政府及外来资本算是“过江龙”的话,那村官则是不折不扣的“坐地虎”。对当下村庄状况稍有熟悉的人,基本都知道,能在村子——尤其是地理位置好的村子里当干部的人,都是标准的“能人”;村子要拆迁、要改造,无论如何都无法忽视这个群体。没有他们的配合支持,不但摸底、评估等工作千难万难,就是工程开工了,也会时不时被人为阻拦。
从表面上看,村官变身“土地财神”,根子在监管不力,才会导致村官在拆迁、评估、改造建设等过程中,中饱私囊;但其实,这只是一方面,更重要的原因还是土地财政。中国目前的土地,分为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两种,随着城市的迅速扩张,许多原本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都变成了拆迁改造的主要对象。地方政府垄断着一级土地市场,要通过土地生财,就必须要“搞定”村里的农民;而要“搞定”农民,就需要在村庄中寻找到“能说得上话、能办事”的利益共同体。显然,村官无疑是最好的人选。
也就是说,“土地财神”从来都不是“自我修炼”的,土地财政与监管不力,共同造就了“土地财神”。因此,遏制“土地财神”,推行村务公开、健全监督机制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则是,要让农民在土地市场中有足够的话语权及博弈能力。
事实上,在当下的拆迁改造过程中,大部分农民是没有丝毫话语权的,不但无权对政府的拆迁说“不”,也无权对政府给出的拆迁安置条件“讨价还价”。原本,理论上的村民自治组织村委会及村民小组,是这一职责的不二人选,可惜的是,由于现实及历史的复杂原因,很难落地生根。
不得不说,要遏制“土地财政”,加强监管的表态虽然在理论上非常正常,但在现实中却很难实现。依照现在的图景,有力的监管职能是“自上而下”的,可是,当地方政府已经与村官处于一个利益共同体中,又如何指望“自己人”监督“自己人”呢?至于村务公开、村民监督等路径,更不可取了,毕竟,农村内部距离规范且有效的监督机制,依然太过遥远。
因此,要想彻底铲除村庄中的“土地财神”,首先要破除地方政府这个“土地大财神”,地方政府不在土地中谋取私利了,村官在土地中谋取私利的概率,必然会大大减少;同时,要在村民中不断健全法律意识、监督意识,形成规范有效的运行机制,增强农民在土地市场中的博弈能力,使其能够公平地分配由拆迁改造产生的所有利益。做到了这些,铲除“土地财神”才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