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和布克赛尔县查和特乡党委在要求村官严格依法依规行使权力的同时,还有必要树立和强化以下三个“意识”,以提高自身的素质修养和工作水平。
一、 摒弃“管理”思想,强化服务意识
不计名利、一心为民、以人为本,按政策办事不偏不倚;坚持民主协商、科学决策;坚持办事程序公开,处理问题公正的无私品德,这是做一名好“村官”的人性基础和道德基石。
二、突破“人情”藩篱,强化契约意识
“村官”必须做到讲人情不徇私情。讲人情不等于不讲原则,而是要带着感情做工作。不徇私情则要求“村官”在工作中要树立和强化契约意识。所谓契约意识,从法律角度讲就是证据意识,从社会学角度讲就是秩序意识。
三、善用法律手段,强化法律意识
“村官”是党和国家各项涉农政策的最直接实施者。强化法律意识,还要求“村官”善于用法律手段处理问题,化解矛盾。法律是一柄双刃剑,触犯法律必遭惩罚,擅长运用法律也会受益匪浅。做一名好“村官”,必须学会知法、守法、用法,既要学会依法履职,也要善于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供稿人:何承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