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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上马还需政府政策支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1-21  浏览次数:81041
内容摘要:推进农业经营方式创新,大力扶持家庭农

  “推进农业经营方式创新,大力扶持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经营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省政府工作报告中的这段话,为我省现代农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引起代表委员们热议。

  去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鼓励“家庭农场”发展,家庭农场如雨后春笋般出现。据农业部门一项统计数据显示,全省符合家庭农场要求的各类农户总数有24.2万家,登记注册的有800多户。然而,民进江苏省委在调研中发现,宏观整体规划缺失,加上土地流转不畅,使土地利用呈散点状分布,无法形成规模,限制农用机械的使用,既不利于土地集约化使用,也给地方政府筹建公共道路、水电等生产服务设施带来不便。

  省政协委员、民盟苏州副主委毛昌宁说,只有规模经营,才能带来土地收益最大化、更好地促进农民增收。委员们用了两个多月,调研苏州家庭农场发展情况,形成近万字的调研报告。他们发现,适度规模、土地流转、组织化程度、承包期限、农民素质等问题,是当前困扰家庭农场发展的几个主要因素。按当前农产品价格和生产成本核算,家庭农场耕地面积至少要在150亩左右。

  致公党江苏省委也表示,发展家庭农场,要调动流出土地和农场主的积极性。在法律上保护流出农户耕地所有权的基础上,通过流转年限与补贴挂钩的方式促进流转。对家庭农场主获得的流转耕地给予补贴,以调动其规模化生产经营的积极性。各方对土地流转期限的认知不同,也是家庭农场发展的重要阻力之一。一般来说,家庭农场土地流转期限为三至五年,流出土地的农民不愿期限长,担心政策、价格等发生变化,而农场主不愿期限短,因为不好投入。

  专业化的合作社组织,是发展家庭农场必不可少的配套。毛昌宁说,农场主需要将种田各个步骤外包,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一定要引进培养农业龙头企业,比如‘田娘农场’,龙头企业带动数十个家庭农场,给他们技术、肥料、耕作、收割、加工等有偿服务,产品以高出市场价收购,同时获得品牌附加值。”

  技术,也是家庭农场发展的瓶颈。省人大代表刘尊龙去年通过招商,在徐州铜山区房村镇尚王村办了一个家庭农场,“从邳州请来的投资老板,流转150亩土地种大蒜。本以为种蒜有苗、有管理技术就行了,结果完全不是。”这位老板首先把土壤带到检测机构检测,大蒜品种也经过改良,更适合南方人口味,且与南方超市定销。种植时间比正常提前两个月,耕种技术非常正规,150亩地10个人就够,只需定期浇水。

  未来,谁来种田?众多代表委员提出,应培养职业农民。致公党江苏省委表示,要完善农业培训体系和绿色证书制度,对农机人员、管理人员、社会化专业服务人员、农场主进行培训;民进江苏省委建议,鼓励有经验、懂管理的优秀农业人才兴办家庭农场,鼓励大学生村官到农场工作,采取订单培养的方式,通过减免学费或实行人事代理的机制,引导农业院校大学生返乡就业。

  家庭农场的发展,也离不开金融支持。民进江苏省委认为,农业、金融部门应联合开展家庭农场信用等级评定,对有发展潜力、信用等级高的家庭农场,给予一定授信额度,同时创新信贷品种,允许家庭农场以大型农用设施、流转土地经营权等抵押贷款。另外,要改革农业保险经营模式,走商业化经营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道路,通过强制再保险、设立农业巨灾风险基金等方式,分散保险公司经营风险。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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