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市场动态 » 分析预测 » 正文

年前海鱼市场价格走低不会再出现大幅波动 2014年涨价机会不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1-20  浏览次数:8953
内容摘要:数据显示,今年全国市场的海鱼价格没有出现节前的大幅上涨,有些海鱼的价格还跌了不少。北京市顺义区水产服务中心副主任李新也认为,过年前的市场需求不会再出现大幅波动了,所以大家不要再犹豫观望、追求往年的高价,应尽快把鱼卖出去。 随着春节的临近,在

  数据显示,今年全国市场的海鱼价格没有出现节前的大幅上涨,有些海鱼的价格还跌了不少。北京市顺义区水产服务中心副主任李新也认为,过年前的市场需求不会再出现大幅波动了,所以大家不要再犹豫观望、追求往年的高价,应尽快把鱼卖出去。

海鱼需求疲软价格走低 2014年涨价机会不大

  随着春节的临近,在传统的年货消费热门领域——海鱼市场,往年都会迎来节前消费的高潮,可是今年,北京、山东的许多养殖户和销售商却看着海鱼直发愁。

  经销商:亏啦。

  经销商二:嗯。价格不行。

  经销商一:今年完全卖不出去了,剩的这个货。

  王东在北京做水产生意已经八年了,他告诉记者,今年是八年之中海鱼行情最不好的一年。

  王东:“我每年做黄鱼大概四、五百吨。库存的话应该每年到现在没有什么货了,但是今年压的货挺多的,大概在一、两百吨左右吧。不但没有利润,今年还亏本了,越放时间长了越便宜。”

  王东说,海鱼堆在仓库里卖不动,市场价格也一直上不去。以前品质好的黄鱼一斤能卖到25块钱,而今年同档次的黄鱼只能卖上不到20元。如果500吨货都能顺利卖出去,保守估计也比去年少挣5万块钱。

  根据农业部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价格信息网监测,近一周的时间里,全国市场的海鱼价格没有出现节前的大幅上涨,有些海鱼的价格还跌了不少。比如小黄花鱼一斤的批发价目前是11元,鲅鱼是12元,均比上周跌了8%。

  北京市顺义区水产服务中心副主任李新:“还有十几天就节日了,咱们每年这个时候应该是都涨价。但是今年看起来涨得比较少,价格比往年低,市场走货量都不是很大,来采购的车都少了。海鱼就受到消费量的影响,消费量没有往年大,供货量就照着往年这么供应,造成积压以后,肯定会降价。”

  海鱼整体价格涨势不大,主要是由于市场需求的锐减。在山东威海水产品批发市场,分析师徐春晖也了解到,海鱼的采购量比往年确实少了。

  徐春晖:“今年不少市场经销商对外打包发货数量明显减少,我们市场这边年底打包发货的就是减少了50%。大批量的采购发货明显减少,而个人自行采购消费者明显增加。”

  但徐春晖也表示,虽然个人采购数量有所增加,可是仍然不能弥补集体采购减少的数量。面对市场需求的疲软,许多渔民已经提前结束了年前的捕捞。

  徐春晖:“按往年惯例,眼下理应是渔船出海期。但调查了解到,受今年海上捕捞行情较差因素的影响,相比往年要忙到小年前后,今年的收船时间明显提前。随着渔民陆续收网,所以后期鲜鱼市场货源会有所偏紧。但由于去年9月份开海后,市场经营业户都储备了大量的冻鱼,同时,各种养殖鱼类也大量入市,所以后期市场货源供应还是会相对的充足。”

  预计过完正月十五,渔民就要开始下一批出海捕捞了。面对当前供应量充足、价格稳中有降的市场态势,渔民们该怎么办?徐春晖说,由于水产品市场变动较快,建议渔民还是按原计划正常出海。

  徐春晖:“国家有油补,就是油补这块儿还能维持一段时间。在接下来的时间内,鲜鱼的价格肯定还是会有所波动。”

  而海鱼养殖户和经销商又该怎样度过这个市场“寒冬”。经销商王东算了笔账,如果海鱼储存一个月,每斤的费用需要5毛到1块钱,那么他光在储存上就要多花费五千到一万块钱。王东:“成本肯定上去好多。只能降价卖了,如果有大客户的话,宁可降价,流通起来,生意才有得做。”

  北京市顺义区水产服务中心副主任李新也认为,过年前的市场需求不会再出现大幅波动了,所以大家不要再犹豫观望、追求往年的高价,应尽快把鱼卖出去。李新:“如果你现在卖不出去,压很长时间就卖不出去了。我估计明年涨的希望也不是很大,看今年秋天的投放量,明年涨的机会不是很大。今年需求量小,明年需求量肯定还会减小。”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年前海鱼市场价格走低不会再出现大幅波动 2014年涨价机会不大”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40120/28823.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