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流转是中国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必经之路、是未来中国经济增长的根本动力、更是土地制度改革成败的关键所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毫无疑问,新一轮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能否成功,在于能否可以打破制约农村土地流转的法律制度瓶颈、资金运作瓶颈、共识瓶颈和利益分配瓶颈。近年来,蓝山县以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为主要形式,建立完善“三权分离、虚拟地块、两次流转、合理收益”的土地流转模式,有效破解县域农村土地流转的四大瓶颈,以推动城乡经济一体化发展。
解放思想打破法律瓶颈,积极抢占改革发展的主动权。打破农村土地流转的法律瓶颈,是土地制度改革需要迈出的第一步。根据国家“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农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土地性质的情况下,可以进行流转。近五年来,蓝山县因势利导实行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全县的土地流转与专业合作社建设发展迅速,呈边际速度递增态势,耕地流转总面积达21.7万亩,占农户家庭承包经营耕地总面积31.7%,流转率由不足10%发展到25%,迅速促进了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增值。
突出重点打破资金瓶颈,紧紧抓住改革发展的牛鼻子。解决土地流转的资金瓶颈,方可确保土地流转顺利畅通。针对农村土地流转中资金与农村金融创新力度不足的问题,蓝山县通过金融改革与融资,让资金与资本融入土地流转市场,启动了加快农村信用社改制农村商业银行步伐,启动创新地权、林权抵押贷款,全力推进“小额贷款+林权抵押+油茶林种植”的贷款模式,加大了对农业土地流转改革的扶持力度。农村土地流转带动了资金、技术、设备等生产要素向农村流动,推动了农业规模化经营,形成了优质稻、生猪、外销蔬菜、水果、有机茶等9大优势农业产业,塑造了一大批农业品牌。
凝心聚力打破共识瓶颈,努力排除改革发展的新障碍。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用五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这为农村土地流转扫除了障碍、铺平了道路。蓝山县加大政策、资金、人才改革与帮扶力度,通过改革活跃农村土地改革市场,在涉及到政策、法规、资金等方面与中央和上级部门保持高度一致,打破共识瓶颈,成立农村土地流转与专业合作社领导小组,出台相关政策,加大对规模经营项目的政策倾斜和对流转信托服务中心的资金投入,对经营大户和专业合作社放宽授信额度。
以人为本打破分配瓶颈,着力解决改革发展的新问题。合理解决土地流转的利益分配瓶颈,土地流转才能实现多方共赢顺利推进。蓝山县在土地流转改革的过程中坚持始终保障农民土地的长期和长远收益,兼顾村集体与地方政府收益,坚决按农户拥有的土地承包权面积的比例进行公平合理分配。蓝山县还对于“非农化”的土地流转进行坚决遏制,对“非粮化”的土地流转进行坚决禁止,对“非林化”的土地流转进行坚决处罚,并确保耕地流转合同至少在5年以上,以保障农民与承包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