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农业新闻 » 国内动态 » 正文

全面深化改革 今年全国粮食产量再创历史新高,实现十连增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2-11  浏览次数:81512
内容摘要:三农直通车综合报道:近日,从农业战线传来喜讯,今年全国粮食产量再创历史新高,实现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连续第十年增产。这是粮食生产史上具有突破意义的精彩一笔,这是共和国粮食发展道路上铸就的又一个历史丰碑,这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三农发展的最新辉煌

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坚实的粮食安全保障

  中国农村网综合报道:近日,从农业战线传来喜讯,今年全国粮食产量再创历史新高,实现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连续第十年增产。这是粮食生产史上具有突破意义的精彩一笔,这是共和国粮食发展道路上铸就的又一个历史丰碑,这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三农”发展的最新辉煌,这是贯彻十八大精神开局之年经济社会发展最突出的亮点之一。

  连续十年增产,连续七年超过万亿斤粮食,增产时间跨度之长、支撑分量之重怎么形容都不为过。这不仅为过去十年间我国有效应对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为管理通胀预期创造了有利条件,而且在开启新一轮改革开放壮丽征程的关键节点,能够取得“十连增”这一历史性成就,更为当前进入深水期的改革攻坚克难打下了坚实基础,为正在转型升级的中国经济注入了强劲动力。

  有人说中国的历史就是一部粮食盈亏史,粮食的丰收与富足带来的是盛世宏基、长治久安;而灾害与饥荒则往往伴随着社会动荡、政权更迭。历史走到今天,我国综合国力大幅提升,经济社会发展已经达到空前繁荣的阶段,人口也超越了以往任何一个时期,粮食对于今天的中国,更是具有特殊深远的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多次指出:“中国的粮食安全要靠自己”,“我们自己的饭碗里主要要装自己生产的粮食”,“保障粮食安全是一个永恒的课题,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这是对我国粮食安全依靠谁来发展、如何发展、如何可持续发展高瞻远瞩、高屋建瓴的阐释,也是对任何松懈、麻痹的醍醐灌顶,更为粮食生产稳定发展指明了方向。

  粮食生产进入科学发展轨道

  在我国粮食发展史上,也曾有过粮食连续增产的记录,例如在建国初期的1950~1958年曾经出现过粮食“九连增”,但九年仅仅增产1689亿斤,而新时期这十年我们的粮食总产量增加了3425亿斤,比当时增量的两倍还多;从在世界排名前6位的主要产粮国来看,也只有美国1975~1979年、印度1966~1970年出现过“五连增”。因此,粮食“十连增”具有罕见性,不仅刷新了国内外历史上粮食持续增长的年限,而且打破了粮食产量受限于各种不利因素的天花板,探索了对大自然顺应但不顺从的可持续发展之路,更进一步彰显我国粮食科学发展的最新成果。

  “十连增”具有面积、单产双提高的同步性。十年来,我国粮食面积从14.91亿亩增加到16.79亿亩,无一年减少;亩产由288.8公斤增加到358.5公斤,除2009年因东北大旱导致粮食单产下降5.4公斤外,其余年份均有提高,呈现出面积、单产同步提高的好局面。其中,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单产的贡献因素,统计显示这十年,面积增加因素的贡献率大约占到1/3,而单产提高因素的贡献率达到了2/3。

  “十连增”具有区域齐头并进的均衡性。这十年间,全国有25个省市区粮食增产,只有北京上海天津等6个调入省市是减产的。其中,13个粮食主产省增量占全国增量的88.3%。长期以来,地区间你增我减、增长不平衡的局面有所改变。

  “十连增”具有发展转型的科学性。这几年,粮食生产中的资源利用率、科技进步贡献率、耕种收综合机械化作业率也逐年同步提高。以农业用水为例,尽管粮食连年增产,但农用水占全国用水份额却逐年下降;按粮食计算,每1公斤农业用水在十年前只能产出1.25公斤粮食,2012年却达到了1.6公斤。同时,2012年我国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和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作业率双双达到57%。

  粮食实现“十连增”,是在资源约束日益趋紧、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灾害多发重发频发、生产要素加速外流的背景下取得的,历尽艰辛,来之不易,特别是今年,春季东北的低温春涝、夏季的南旱北涝等都给粮食生产带来很大影响。但是,在化解种种不利因素、复杂矛盾的过程中,我们也逐渐探索出一条中国特色粮食稳定发展之路。十年来,我们提出了一整套指导粮食稳定发展的战略思想,建立了促进粮食稳定发展的政策框架,构筑了支撑粮食稳定发展的科技体系,摸索了保障粮食稳定发展的防灾减灾机制,创新了推进粮食稳定发展的工作方法,这些探索和实践理顺了粮食稳定生产的体制机制,将粮食生产送入科学发展轨道。

  特别是在今年灾害比较明显的情况下,工作推动的作用表现得尤为突出:一是政策有力。政策是农业生产的一个最有效的指挥棒。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和粮食生产。今年,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分管农业的汪洋副总理多次到农业生产一线调研指导,国务院两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粮食生产问题,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稳定了粮食种植面积,减少了灾害损失。二是抗灾有效。减灾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增产,今年农业部及时完善防灾减灾预案,落实科学减灾的措施,先后派出了68个工作组和专家组深入灾区开展指导,全力推进农业的科技抗灾。三是指导到位。农业部在关键农时季节先后组织制定和下发了20个技术指导意见,另外农业技术人员进村入户,蹲点包片,指导农民因时因地因苗落实田间管理措施。这些政策和措施在今年灾情比较多、也比较严重的情况下,对抗灾夺丰收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十年来,我国粮食生产一步一个脚印,不断在更高的起点上,攀登更高的高峰,不断地在更大的挑战面前铸造新的辉煌。它不仅彰显了我国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和国家的基础实力,而且更以愈加昂扬的姿态告诉世界,中国的粮食生产是安全的,中国人有能力养活自己!

  高起点上更需居安思危

  粮食生产虽然取得了“十连增”的伟大成就,但是,历史的教训却在警示和提醒着我们,往往连续丰收以后容易出现忽视粮食生产的情况;往往吃饱饭以后容易忘记挨饿的痛苦;往往粮多以后,容易看轻粮食的重要和宝贵;往往连续五谷丰登以后,容易忘记连续减产的教训。当前,无论是从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实际,还是从国际国内宏观形势出发,我国粮食生产远未到“高枕无忧”、可以松劲的时候,必须不断地巩固和发展粮食生产的好形势。

  巩固和发展粮食生产好形势是应对新形势下粮食安全新挑战的内在需要。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深入推进的背景下,粮食安全日益成为一个动态变化的命题。未来,农业资源紧张的矛盾将更加严峻,可用于农业的耕地、水资源还会减少,随着人口增长和生活水平提高,粮食消费还会不断增加,我国粮食生产和供给将始终面临需求总量增加和资源不足的双重压力,面临粮食消费升级和品种结构性矛盾突出的双重挑战。与此同时,极端自然天气的频繁发生、政策激励的边际效应相应减弱、农业比较优势持续下降,都将给我国粮食安全带来多重制约。

  巩固和发展粮食生产好形势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需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已经作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部署,改革进入了深水区和攻坚期。着眼改革提出的各项目标与要求,面对改革中可能遭遇的风险与挑战,迫切需要强化粮食安全的物质保障。如果粮食安全保障不了,粮食供给不充裕,粮食价格大幅度波动,不仅全面深化改革的环境会受到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和全局也将受到冲击。

  巩固和发展粮食生产好形势是适应中国国情、农情、粮情的客观需要。“人多地少”是中国区别于世界其他国家最特殊的国情所在,也是我们在任何情况下都始终必须绷紧粮食安全这根弦的根本原因。我国人口多、粮食需求量大,靠国际粮食贸易根本无法满足我国粮食需求。一旦发生大饥荒,有再多的钱也没用。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养活中国,从历史到将来,这都是一个大国农业所必须要面对的现实考验。

  巩固和发展粮食生产好形势是应对复杂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的战略需要。当前,国际形势错综复杂,各种传统与非传统挑战不断出现。在应对复杂国际形势和突发事件时,粮食是决定一个国家是否拥有战略主动权的关键。尤其是世界正从粮食剩余时代转为短缺时代,随着粮食作为基础性资源的战略价值与日俱增,粮食与石油一道成为未来国际博弈的突出要素。确保粮食安全,是我们自身的需要,同时亦是我国实现和平崛起的战略性保障。

  全面把握保障粮食安全的深刻内涵

  这十年,收获的不仅是一串串丰收的数字,也是稳粮增产的能力、信心、机制和经验,是对我国保障粮食安全深刻内涵的全面把握,是对于一个有着13亿人口、且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背景下的农业大国,究竟要走怎样的粮食发展道路的核心认知。

  坚持立足国内实现基本自给是根本方针。中国的粮食问题,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更是重大的政治问题、安全问题。无论是从国际粮食贸易考虑数量的供给、从粮食政治属性考虑安全供给、从粮价上升考虑购买能力的供给、从国际关系考虑大国责任供给,从历史到现在到未来,我们都不可能把安身立命最根本的东西交到别人的手中。任何时候,我们都必须坚守立足国内确保粮食安全。

  把粮食安全放在现代农业的首位是首要原则。当前,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加快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首要目标仍是确保粮食等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粮食则是基础的基础。在推进现代农业中,要始终坚持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性地位不动摇,始终坚持不断加大对粮食发展的扶持力度,释放更多政策红利,更好地调动地方政府抓粮、农民群众种粮、科技人员兴粮的积极性。这样才能真正筑牢粮食安全的基础,有力保障、强力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

  不断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是基本保障。这十年来,我们发展粮食生产的过程,实质是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过程。农业作为一个非常特殊的产业,它既面临着经济风险也面临着自然风险,不确定性因素非常多。连续增产的时间越长,离拐点就越近。要尽可能持续地把增产的势头保持下去,确保粮食生产稳定,关键就是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作保障。

  不断强化科技的核心支撑能力是根本依靠。任何时候,技术变革和科技进步都是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决定性力量,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最重要基础支撑。尤其是在我国耕地面积有限、物质投入边际效益不断下降的情况下,在农业灾害性天气不断频繁发生、粮食生产不断刷新一个又一个高点时,在外延扩张式发展道路不可行、也走不通的情况下,现代科技必然成为粮食增产最重要的战略因素。

  进一步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是必由之路。国内外的历史经验证明,体制机制的变革始终是促进粮食生产最本质的动力。纵观我国历史上数次粮食生产大丰收,无不来自于改革对生产力的强力释放,这仍必将是未来推动粮食发展的宝贵经验与巨大动力。只有全面深化农业农村改革,不断探索创新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制度环境,激发粮食发展的内生动力,我国粮食安全才会有更坚实的保障。

  坚持可持续的粮食发展之路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进行了具体部署,改革再次成为最为人所瞩目的时代命题,经济转型升级到了迫在眉睫的关口,而粮食在连续十年增产、一次又一次刷新产量纪录以后,各种资源要素和支撑条件已经绷得很紧,我们有必要、也有能力探索更科学、更生态、更可持续的粮食发展方式。

  要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科技贡献率。在资源约束趋紧、生产成本高涨的背景下,一些地方在粮食生产中继续无节制地大水漫灌、超采地下水难以为继,继续依靠增加化肥农药施用增产的路径难以为继,继续只顾铺膜不管回收的增产方式难以为继,继续靠“人海战术”搞农业难以为继,继续重用地轻养地的增产方式也难以为继,而应当积极探索一条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可持续发展粮食生产的新路子。同时,科技是再造粮食增长势的关键驱动力,要力争在良种培育、农机装备、节水灌溉等粮食生产技术瓶颈方面有新突破;要分区域、分作物形成一批适宜更大范围、更广区域、不同耕作制度的标准化高产技术模式。

  要创新扶持机制,健全粮食生产扶持政策体系。把提升地方政府、种粮农民和科技人员三个主体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作为全部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调整扶持方向,更加注重直接调动农民、地方和科技人员积极性;调整扶持对象,更加注重培育新型种粮主体;调整扶持重点,更加注重提升种粮科技水平;调整扶持方式,更加注重物化补助,充分发挥政策对粮食生产的激励作用。

  要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扩大粮食增长主力军阵容。按照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整体布局,科学划分粮食主体功能区,打造新一轮粮食增长的主力军和生力军。在国家已经明确13个粮食主产省基础上,根据近几年粮食面积、产量、商品量和资源潜力,划定一批粮食主产粮市、主产粮县,打造一批能够提供稳定粮源、确保国家产销平衡的“国家队”。推动专业化分工,培育专业化大户、专业化合作社、专业化服务队伍,集中力量、集合要素、集约资源进行培育扶持。

  要创新保供给的思路,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构建粮食供求平衡新格局。有些粮食产品,我们少不了、缺不得,需要进口补充;有些粮食产品竞争力我们缺乏优势,不进口也不行;有些产品我们资源环境支撑这根弦绷得太紧,进一步发展持续不了。我们必须在立足我国资源条件实现基本自给基础上,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有保有舍的方针,科学确立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目标。

  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已经吹响,农村改革的大旗迎风飘扬。站在粮食“十连增”新的历史起点上,乘着新一轮改革发展的东风,我们要坚决遵循党的十八大的战略部署,贯彻落实好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珍惜大好形势、增强忧患意识、接力接续奋斗,不断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高粮食等农产品的稳定供给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的粮食安全保障。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全面深化改革 今年全国粮食产量再创历史新高,实现十连增”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31211/28434.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