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农业新闻 » 国内动态 » 正文

国家海洋局与旅游局将联合启动海洋旅游示范区建设的创建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2-06  浏览次数:8991
内容摘要:中国农村网综合报道:记者5日从国家海洋局获悉,国家海洋局与国家旅游局近日签署了《关于推进海洋旅游发展的合作框架协议》,共同促进我国海洋旅游产业发展。 根据协议,国家海洋局与国家旅游局将把发展海洋旅游产业作为长期合作推进的共同任务,把发展海洋

国家海洋局与旅游局联手推动海洋旅游业发展

  中国农村网综合报道:记者5日从国家海洋局获悉,国家海洋局与国家旅游局近日签署了《关于推进海洋旅游发展的合作框架协议》,共同促进我国海洋旅游产业发展。

  根据协议,国家海洋局与国家旅游局将把发展海洋旅游产业作为长期合作推进的共同任务,把发展海洋旅游作为建设海洋生态文明、实现兴海富民以及推动海洋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增长点。两部门将共同推动形成促进海洋旅游业发展的有效机制,将海洋旅游纳入国家相关海洋规划和旅游发展规划。

  同时,国家海洋局与国家旅游局将联合启动海洋旅游示范区建设的创建工作,适时推出一批全国海洋旅游示范县、示范岛和示范景区;支持一批重点海洋旅游景区发展成为具有较高国际知名度的精品旅游景区;指导支持重要海洋旅游城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目的地;支持“海岛人家”旅游品牌,培育和发展一批“海岛人家”旅游基地。

  此外,双方还将联合举办中国海洋旅游节、海洋旅游推介会及系列宣传推介活动,加强海洋旅游宣传推广力度。共同打造中国海洋旅游网络宣传平台,推动将重点海洋旅游线路纳入国家旅游对外整体形象宣传。双方还将积极引导各级政府加大对海洋旅游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力度,把海洋旅游示范县、示范岛、示范景区列为重点支持对象。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国家海洋局与旅游局将联合启动海洋旅游示范区建设的创建工作”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31206/28385.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