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消息,国家质检总局新闻发言人陈熙同31日说,今年2月至9月,质检总局组织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了复混肥、磷肥、磷铵、氮肥等4种化肥产品质量联动监督抽查,250家企业的251批次产品抽查不合格。
陈熙同在当日举行的质检总局例行发布会上说,本次抽查覆盖了除西藏以外的30个省区市,共对2641家企业生产的2808批次化肥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有2391家企业的2557批次产品抽查合格,有250家企业的251批次产品抽查不合格。
据介绍,化肥产品大、中型企业的产品抽样合格率要明显高于小型企业。本次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养分含量不合格,非养分指标不合格,复混肥标识不合格情况较为突出等。
质检总局要求各地质监部门依法加强对本次抽查不合格企业的后续处理,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加强对辖区化肥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化肥产品质量监督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