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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新农保个人账户起不到养老作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0-18  浏览次数:82363

  从2009年9月新农保第一批试点算起,如今这项制度已经运行了4年多,面对目前的政策存在误读、个人账户存在缴费尴尬等问题,未来应当如何健全这项制度的顶层设计?为此,《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日前专访了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李珍。

  普惠式老年津贴制度更有效率

  第一财经日报:您曾经提过建议,新农保应该做成农村居民普惠式老年津贴制度。您当时是基于什么考虑?

  李珍:我3年前就写过文章,提出目前的新农保制度并不是现有条件下的最优选择。最优选择是基于基本生活保障、财政可持续负担的农村居民普惠式老年津贴制度。

  “十一五”期间,在“城乡统筹”的指导下,为了制度形式上的相同,中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被复制到了农村居民和城镇没有就业收入的居民中。

  新农保不仅复制了这个制度结构,还复制了相关的参量,如60岁开始领取、缴费15年等,唯一不同的是资金的来源,因为农民没有雇主,所以政府替代了雇主,给予参保人按人头的转移支付。

  事实证明我当时的判断是正确的。现在许多研究表明,绝大多数农民选的是每年100元这一档来缴费,更有人说90%的人选择的是这一档。即使终年缴费500元,缴费15年,在中国经济高速或者中速增长的情况下,对于养老也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更不用说每年缴费100元了。试想15年缴费1500元,几十年以后还能做什么?但是它的副作用却是大得很,包括管理成本引起的效率损失;诱导舆论和受益人在养老金收入方面向上攀比。

  如果我们正确地理解“城乡统筹”不是城乡同一,不是追求形式上的公平,城里有什么,农村也要有什么,不是将农村老年收入保障制度设计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而是将其设计为农村普惠的老年津贴制度,政治上的收获会更多,更容易受欢迎,也不会产生不同群体间的攀比。像富家村这个案例,就不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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