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夸大效用误导消费者 宝姿化妆品等违法广告被曝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0-11  浏览次数:8950

本报北京10月8日讯记者余瀛波在广告中宣称“使用1套色斑逐渐淡化、使用2套大面积色斑减少、坚持使用3套深层黑色素已经完全不见”等内容,夸大化妆品的效用或者性能,使用他人形象、名义保证使用效果,误导消费者。今天,国家工商总局通报了浪漫香榭丽化妆品广告等10个于今年7月监测抽查发现的严重违法广告。

此次被曝光的这10个严重违法广告中,包括3个化妆品广告,3个保健食品广告,3个药品广告和1个医疗广告。

3个化妆品广告中,除了浪漫香榭丽化妆品广告(生产厂家为广州市宝姿化妆品有限公司)外,另两家生产厂家也全部来自广州,分别为:海娜花人参植物水晶露化妆品广告(生产厂家为广州威蒂娜化妆品有限公司)、伊屏清斑化妆品广告(生产厂家为广州博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个保健食品广告中,包括脑鸣清保健食品广告(生产厂家为山东圣海保健品有限公司)、益寿虫草口服液保健食品广告(生产厂家为润馨堂药业有限公司)、葵力果保健食品广告(生产厂家为郑州正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个药品广告分别为:珊瑚七十味丸药品广告(生产厂家为西藏雄巴拉曲神水藏药厂)、恒古骨王药品广告(生产厂家为云南克雷丝制药有限公司)、活椎通络胶囊药品广告(生产厂家为北京银象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1个医疗广告为遵义妇产女子医院医疗广告。通报称,该广告中“25项助孕技术专业治不孕”、“六大孕子体系助你100天做好妈妈”、“100天解决不孕不育问题”等内容,宣传医疗技术和诊疗方法,并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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