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农业新闻 » 曝光台 » 正文

家乐福宾堡面包保质期内发霉 厂家称将10倍赔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0-11  浏览次数:81388

家乐福宾堡面包保质期内发霉 厂家称将10倍赔偿

昨天,面包还未过保质期,上边已经出现了霉斑 摄/法制晚报记者 付丁

购于双井家乐福

工商部门展开调查

宾堡答应10倍赔偿消费者

法制晚报讯(记者 董振杰 白佳佳)

“卧底宾堡 车间内面包早产”追踪

“刚买回家的面包放在桌子上,过了一夜竟然发霉了,这还没过保质期呢!”9月27日上午,市民张先生向本报打来电话说,他在朝阳区双井家乐福超市购买的宾堡面包发霉变质。

昨天下午,双井工商所已前往现场对家乐福货架上的面包进行检查。今天上午,宾堡公司的宋厂长表示,将10倍赔偿张先生。

讲述 没过保质期就发霉 怀疑买到“早产”宾堡

家住苹果社区的市民张先生说,9月26日晚上9时30分许,他在双井家乐福买了一袋宾堡本色原味切片面包(8片,400克装),上边的生产日期是9月22日,保质期至9月27日。

“第二天早上,妻子拿面包喂1岁多的孩子,没想到孩子不吃。”张先生说,他爱人尝了一下说很难吃,随后张先生自己拿起来咬了一口,结果马上吐了出来。 张先生仔细一看,发现自己咬了一口的面包片上面竟然有霉斑。

张先生说,前两天他刚看到《法制晚报》的报道,法晚记者卧底时拍下9月12日产的面包外包装上生产日期标注为9月13日,质监部门9月23日前往该厂检查时,在库房发现9月24日“产”的面包,“我怀疑自己买到的是报道中提到的‘早产面包’,要不为什么还没过保质期就会出现霉斑呢?”

厂家回应 已和消费者协商 将10倍赔偿

昨天中午,记者随消费者张先生一起来到双井家乐福。面包区经理崔先生带着宾堡公司的促销员一起查看了那袋宾堡面包和购物小票,承认是在该店购买。

崔先生表示,可以为张先生更换其他品牌的两袋面包片,外送两盒小食品。这一提议被张先生拒绝。

宾堡促销员说,这种情况她是第一次遇到,将向厂家反映此问题,由厂家对此进行处理。

今天上午,张先生告诉本报记者,宾堡公司已经就“面包发霉一事道歉,并答应进行10倍赔偿”。

今天上午,宾堡公司的宋厂长给记者发短信证实,已和消费者解决完毕,按照法规10倍赔偿。至于是否道歉,宋厂长表示:“按照我公司投诉处理流程,确认后会有的。”

官方行动

突查家乐福 尚未发现同批次面包

昨天下午,接到举报后,朝阳区双井工商所立即指派两名执法人员前往双井家乐福,对现售的宾堡面包进行检查。

今天上午,双井工商所的苑所长告诉记者,经过昨天的检查,卖场货架上已经没了消费者投诉的同批次面包,现场也未查到发霉的面包。

执法人员还对卖场的进货台账进行调查,目前未发现什么问题。

苑所长表示,工商所时常对辖区商家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只要有消费者举报,他们都会派人赶往现场,“食品安全关系到所有人的身体健康,所以我们会加倍重视。”

今天上午,记者从通州质监部门了解到,对宾堡的立案调查还在进行中。

记者追问

为何发霉?

厂方:可能是受到污染

没过保质期的面包为什么会发霉?是否属于记者卧底时发现的“早产”面包?

今天上午,宾堡公司的宋厂长否认面包“早产”。他表示,面包出现发霉现象可能是配方、气温、水分等引起,也可能和受到污染有关,“也许是员工洗手不干净造成的,这是任何一个面包生产厂都避免不了的。”

事件回顾

9月23日,本报a04版以《卧底宾堡 车间内面包早产》为题,刊发了法晚记者的暗访报道。

当天下午,通州质监前往宾堡公司执法检查,在库房发现一箱“多纳高”面包标注生产日期为9月24日,质监部门宣布对其立案调查。

9月25日,通州质监和工商部门联手,对通州各大型超市在售的宾堡面包进行执法检查。

本版文/记者 董振杰 白佳佳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家乐福宾堡面包保质期内发霉 厂家称将10倍赔偿”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31011/27493.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