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光明食品集团、上实集团、市劳教局:
自2008年本市实行农产品生产最低保有量制度以来,每年圆满完成了20亿斤粮食生产任务,农业基础设施水平和农业科技水平不断提高,蔬菜、肉类、牛奶等主要农产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基本保持稳定。农产品生产最低保有量制度的实施,对保障城市安全和主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对稳定以绿叶菜为风向标的蔬菜市场供应价格,对强化区县、镇乡政府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责任意识,对构建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体系,发挥了重要作用。
今年,市农委按照《上海市现代农业“十二五”规划》的要求,结合相关产业和各区县的实际情况,拟定了全市主要农产品生产保有量指标和区县分解指标,并书面征求了各区县和有关单位的意见。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3-2015年本市主要农产品生产最低保有量指标下达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一、2013-2015年本市主要农产品生产最低保有量指标
(一)粮食。粮食年总产量20亿斤;水稻种植面积150万亩。
(二)蔬菜。蔬菜年种植面积50万亩;“夏淡”绿叶菜年种植面积21万亩;绿叶菜年上市量145万吨。
(三)畜禽。生猪年出栏250万头;鲜奶年产26万吨,奶牛年存栏6万头;鸡蛋年上市2.8万吨,蛋鸡年存栏数226万羽。
(四)水产养殖。养殖池塘面积28.7万亩。
二、保障措施
(一)严格保护基本农田,优化农业布局结构。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质量不降、用途不变。按照上海市现代农业“十二五”规划和上海市农业布局规划的要求,切实抓好基本农田分解划定、精确落地,合理确定农产品生产布局以及重点建设区域,优化农业布局结构。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进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大对主要农产品生产的补贴力度,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为确保最低保有量指标完成提供坚实基础。
(三)完善农业科技服务,提高农业装备水平。深入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加大对重大技术推广支持力度,切实加强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为确保最低保有量实现提供技术支撑。
(四)提高组织化程度,加强农业生产信息指导。继续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大力培育家庭农场增强农业组织生产能力和市场营销能力。加大对从事主要农产品生产的农业组织和农户的信息指导,减少盲目性,有效规避市场风险。
(五)完善考核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建立和完善各区县最低保有量指标完成情况与市对区县财政转移支付的考核挂钩制度。指导各区县和有关单位按照主要农产品最低保有量的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制,把各项指标分解、落实到基层。农业部门和各相关涉农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