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村委会 » 医疗健康 » 正文

秋分时节养生指南知多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9-24  浏览次数:82441
内容摘要:秋分时节养生指南知多少,农业资讯, 深圳蔬菜综合均价四周持续上涨

  进入秋分之后,一场秋雨一场凉,气温逐渐下降,更容易出现各种疾病的困扰,那么秋分时节该如何养生呢?这是很多人都很关心的一个话题。那么秋分时节到底该如何养生呢?下面保健专家就为大家介绍秋分时节的养生指南。

  秋分养生指南

  一场秋雨一场寒。秋分后,气温骤降,气候干燥,不少人难以避免地出现鼻干、咽干、咽痒、皮肤干燥、呼吸道疾病以及秋季腹泻等问题。秋分过后,养生保健特要注意防止寒凉之气伤身,特别是注意胃部的保暖。

  秋分时节饮食宜忌

  在饮食上特别要注意预防秋燥。多吃一些清润、温润为主的食物,比如:芝麻、核桃、糯米等。秋天上市的果蔬品种花色多样,其中藕、荸荠、甘蔗、秋梨、柑橘、山楂、苹果、葡萄、百合、银耳、柿子、芝麻、蜂蜜等,都是此时调养佐餐的胜品。在秋分时节,可适当多吃些辛味、酸味、甘润或具有降肺气功效的果蔬,特别是白萝卜、胡萝卜。秋分养生虽然以多吃辛酸果蔬为主,但也不可吃得太饱太撑,以免造成肠胃积滞。值得提醒的是,秋分后寒凉气氛日渐浓郁,如果本身脾胃不好、经常腹泻的人,水果吃多了还容易诱发或加重疾病。

  秋分时节进补也不可太过。首先,忌无病进补。无病进补,既增加开支,又害自身。比如:服用鱼肝油过量可能引起中毒,长期服用葡萄糖还会引起发胖。此外,血液中胆固醇增多,还易诱发心血管疾病;其次,忌慕名进补。盲目认为价格越高的药物,就越能补益身体,但事实上,过量滥用滋补品反而可能会导致过度兴奋、烦躁激动、血压升高,甚至引起鼻孔流血等。

  生活作息小贴士

  要养成早睡早起的好习惯。哪怕比以往早10分钟,也是进步。尤其是女性朋友,更要注意早睡早起。夜愈深,寒气愈重,寒气很容易入侵体内,给以后腰腿疼痛埋下隐患,还会导致咳嗽等疾病。秋日清晨气温低,应根据户外的气温变化增减衣服。在锻炼时不宜一下子脱得太多,应等身体发热后,方可脱下外衣。尤其是老年人外出运动更要注意早晚温差,以免受凉。

  秋分运动指南

  秋分时节,养生保健也应有讲究,首要原则应顺应秋季养生的节气。秋令时节,若坚持适宜的体育锻炼,不仅可以调养肺气,还可提高肺脏器官的功能,有利于增强各组织器官的免疫功能和身体对外界寒冷刺激的抵御能力。

  由于秋季早晚温差大,气候干燥,要想收到良好的健身效果,还必须注意四防:一防受凉感冒。秋日清晨气温低,不可穿着单衣去户外活动,应根据户外的气温变化增减衣服。在锻炼时不宜一下子脱得太多,应等身体发热后,方可脱下过多的衣服;锻炼后还切忌穿汗湿的衣服在冷风中逗留,以防身体着凉;二防运动损伤。由于人的肌肉韧带在气温下降的环境中会反射性地引起血管收缩,肌肉伸展度明显降低,关节生理活动度减小,神经系统对运动器官的调控能力下降,因而极易造成肌肉、肌腱、韧带及关节的运动损伤。因此,在每次运动前一定要注意做好充分准备活动;三防运动过度。秋天是锻炼的大好时机,但此时因人体阴精阳气正处在收敛内养阶段,因此运动也要顺应这一原则,即运动量不宜过大,以防出汗过多,阳气耗损,运动宜选择轻松平缓、活动量不大的项目。

  秋分灸施用注意事项

  秋分过后,天气逐渐转凉,此时艾灸可以扶助阳气,提高机体免疫力,起到防病保健的作用。反复呼吸道感染、咳嗽、慢性支气管炎、哮喘、慢性咽炎、过敏性鼻炎、虚寒性胃肠病、虚寒性腰腿痛、肩周炎、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冻疮等患者艾灸更为有效。如果居家秋分灸,一般在秋分节气当天以及前7天、后7天,共15天,每天操作,不要有间隔,这样疗效比较好。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秋分时节养生指南知多少”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30924/27199.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参与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