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建设进度,2013年9月17日县畜牧兽医局、县环保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石黄镇和官坝镇共4个生猪养殖场的畜禽养殖污染减排治理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
在检查中,县畜牧兽医局副局长杨培发指出:养殖场业主是养殖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建设任务书内容和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建设,倒计时推进,务必于10月30日前完成养殖污染治理任务,11月初迎接验收。县环保局副局长陈庆国向养殖场业主宣传《环境保护法》、《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办法》的主要内容,讲解养殖场业主养殖污染治理的法定义务及责任。石黄镇副镇长谭泉忠、官坝镇副镇长蒋送军和两个镇畜牧兽医站站长参加了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