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记者从新疆博湖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了解到,该县申报的“博湖辣椒”通过2013年农业部第一次专家评审和公示,符合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程序和条件,目前由农业部批准予登记保护并颁发了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博湖辣椒”也是该县首个获得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农产品。
博湖县因气候温和、干旱少雨、昼夜温差大、土质肥沃,光照充足等有利条件,特别适宜工业辣椒生长,种植的辣椒色泽鲜艳,红素和辣椒碱的含量位居新疆首位,高品质的红辣椒,是疆内外客商的抢手货。每年采摘前,河北、山东、宁夏等地客商就蜂拥而至,争相前往各乡镇订购加工辣椒,种植辣椒已成为博湖农民的首选。该县农业和畜牧兽医局局长徐世良告诉记者,博湖的辣椒在全疆颇有名气,但由于缺乏地理标志保护,出现了一些冒充博湖的辣椒在市面上销售,“博湖辣椒”通过地理标志保护在市场上能有自己的合法身份,为防止和打击假冒“博湖辣椒”违法行为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也是推动“博湖辣椒”标准化种植,提升品牌的附加值和知名度,增加产品在市场上竞争力的有效手段。
据该县农技推广中心主任李海燕介绍,农产品地理标志,是指标示农产品来源于特定地域,产品品质和相关特征主要取决于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并以地域名称冠名的特有农产品标志,近年来博湖县积极培育地理标志特色农产品,打造农业区域品牌,推进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和品牌农业的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近年来,博湖县大力实施“退白扩红”战略,优化种植业结构,辣椒产业得以快速发展,“龙头企业+市场+专业合作社+农民经济人+基地+农户”的产业经营模式初具规模,实现了种植订单化,生产规模化,产品标准化,已成为该县农牧民增收致富的一大支柱产业。据悉,“博湖辣椒”划定的产地保护范围为博湖县塔温觉肯乡、本布图镇、乌兰乡、查干诺尔乡、才坎诺尔乡和博斯腾湖乡的6个乡镇共27个行政村。据统计,2013年博湖县辣椒种植面积达到7.26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