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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如何让农民带着“财产”进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9-17  浏览次数:82174

  曾经“抱着金饭碗却过着穷日子”如今成“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第一村”记者调查

  64岁的村干部余跃,说起话来颇有些时髦:“权责利清晰,资源变资本。”

  在四川省都江堰市柳街镇鹤鸣村“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展览馆”里,余跃三句不离“资源”。他指着鹤鸣村一幅规划图,对记者说:“现在都已经按照这个建完了,节约出来的200多亩建设用地,那都是资源啊。”

  转过身,指着“产改”后发到农民手上的“五证一卡”,他又说:“这下把资源全盘活了!”

  2007年6月7日,成都被授予“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同年12月19日,成都市确定都江堰市作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鹤鸣村继而成为“点中之点”,成为中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第一村。

  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被视为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最重要的改革内容之一。打破“抱着金饭碗却过着穷日子”的原状,将农民手中的闲置土地资源激活,转化为资产性收入以支持农民进城,成为题中之义。

  确权颁证颇艰难

  2008年1月2日,成都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强耕地保护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的意见》,这意味着成都的产权制度改革正式推开。

  确权颁证,是一切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发端于鹤鸣村的那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验,同样是从确权开始的。

  2008年以前,拥有1700余人口、3100余亩土地的鹤鸣村是一个全农业村,经济落后,地处偏僻,被当地人称为“夹皮沟”。当“确权颁证”、“产权制度改革”的消息传到村里时,时任村民委员会主任的余跃和村民们一样,并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余跃记得,市里来的一个领导,给大家先解释了一番:“确权颁证就是弄清楚每户农民有多少土地、房屋、林地,并把代表权属的本本发给农户。有了本本,就可以用房屋产权进行担保贷款,去搞农业项目,搞规模经营。”这位领导还举了一个例子:“双流的羊肝菌出口,一亩地一年产值1.5万美元,没有规模经营是难以实现的。不愿意搞农业的,也可以把土地流转出去收取租金,自己外出打工,确权后就有保障了。”

  余跃从1975年开始担任村民小组组长,1997年又当上了村主任,直到几年前退休。他记得,1980年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时,鹤鸣村同样是首个试点村。“村民们在上次的改革中尝到了甜头,所以这次响应也很积极”。

  考虑到改革涉及利益较多,村里选择了全村最小的组七组率先展开确权工作。余跃正是这个只有37户84位村民的小组的组长。

  “这比天下第一难事,还要难三分。”时隔多年,余跃仍发出这样的感慨。

  最难的地方,在于历史遗留问题复杂。从上世纪90年代到停止征收农业税前,鹤鸣村的农民宁愿外出打工也不愿种地,有的把土地退给生产队或送给别人种。这种行为被当地称为“丢地”。余跃记得,有一年7组甚至有多达10户人提出“丢地”。

  而如今听说改革后土地可以流转获取租金,每亩地每年还有400元耕地保护基金,原来“丢地”的村民,自然又想把地要回去了。

  10余年前,村民刘怀俊把1亩8分地给村民王明祥种,到要确权时,刘怀俊想把地要回来。王明祥则认为:“当年你出去打工,把土地拿给我,我贴化肥、农药,还交了10年农业税。凭啥你想要回去就要回去!”

  在类似纠纷不断的情况下,鹤鸣村从各小组选出一些村民代表组成调解小组,处理这些矛盾。到后来,这种调解小组模式逐渐规范,并在整个成都地区推广开来,取名“村民议事会”。鹤鸣村还形成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摸底调查公式异议处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

  2008年3月10日,鹤鸣村完成了全村572户入户调查工作。3月18日全面完成资料汇总、公示等工作。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到村或组;而承包地、自留地、宅基地和农民的房屋则全部确权到户。

  确权结果还以一张“鱼鳞图”的形式呈现。全村每户的土地在经过实测后清晰地显示在图上,在确认后由户主在上面按上指印,看起来就像鱼鳞一样。这些信息还被转化成电子数据,在电脑上,只要点击村民的名字,其名下土地、房屋等信息就在地图上被清楚地标注出来。

  2008年3月的最后一天,余跃和他组里的34户村民,首批拿到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小组还有一本《集体土地所有证》。

  当年4月30日,鹤鸣村确权颁证全部结束。目前,涉及成都257个乡镇、2745个村、212万户农户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确权办证工作已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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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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