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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农机在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9-17  浏览次数:82319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加快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要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创新农业经营体制,增强农村发展活力。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回答好“谁来种地?地种什么?怎样种地?”等问题,是我们农业工作者面临的重大课题。我们认为,要在推进改革创新,培育新型农业主体、构建新型服务体系、完善新型经营机制、培养新型职业农民上下功夫。

  一要培育新型农业主体。从分散经营到规模经营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要求。农机是农业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是现代农艺技术集成应用规模推广的物化载体。现在看来,无论是种粮大户、家庭农场还是农民合作社,都是以农业机械作为主要的生产手段,都是以机械化作业作为主要的生产方式。没有农机,这些新型农业主体就难以完成生产经营任务。可以说,农机是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关键支撑。(今年黑龙江面临罕见的雨雪春涝灾害,787个现代农机合作社发挥组织优势和高性能机械的装备优势,集中力量开展活雪散垧、开沟排水、整地播种,虽然春播起步晚,但进度快,把农时抢了回来,作物基本播在丰产期。)加快提高农机装备水平、农机作业水平,需要培育新型农机经营服务主体,核心是加快提高组织化程度。要按照“引导不强迫、支持不包办、服务不干预”的原则,支持农机专业户发展成为农机大户,引导农机大户、种粮大户、普通农机专业户和农户,采取带机具、土地、资金、技术等多种方式创建农机合作社等服务组织。鼓励一部分农机合作社既成为周边农户机耕机播机收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又成为自己经营流转土地的农业生产主体,全链条获取收益,使服务组织得以快速发展壮大。推动农机合作社开展横向联合与纵向协作,成立合作社联社,探索发展农机作业公司,形成规模化、标准化、全程化的作业服务能力,为推动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提供全面的装备支撑。

  二要构建新型服务体系。现在,机械化程度的高低已经成为决定农民种养意愿从而影响农产品有效供给的重要因素。例如,近几年玉米机收的快速发展,推动了玉米种植面积不断扩大;水稻机插秧应用步伐加快,也推动了南方水稻“单改双”;而由于油菜品种问题,机收仍是薄弱环节,农民费工费力,利用冬闲田种植油菜积极性不高。要推进农业生产的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不管是粮食作物还是经济作物,从耕种收到种子处理、植保、产后初加工都对农机作业服务产生了强烈的需求。当前,解决农忙时节农业生产缺人手、技术推广难到位、作业质量难保证等问题,适应农业规模经营加快发展的需要,必须创新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要以培育作业服务市场为重点,以提高机械利用率和经济效益为动力,建立以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为主体,政府的支持服务为保障,组织化、专业化、规范化和品牌化程度高的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既为规模经营主体也为一般农户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程化、高质量的农机作业服务。

  三要完善新型经营机制。近10年来,农业机械化连续迈上新台阶、农业科技日新月异,我国农业生产综合能力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业生产力,迫切需要加快调整完善与先进生产力相适应的生产关系。过去“分”是解放发展生产力,现在“合”也是解放发展生产力,与过去的“合”(即集体化)不同,现在的“合”是尊重和发展每家每户物质利益及民主权利前提下的“合”,达到合作共赢。当前,我国农机合作社如雨后春笋蓬勃发展,全国已达3.4万个。我们感到,要不断完善合作社的经营机制,提高社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合理配置、高效利用生产要素,保持农机合作社生命力。在分配上,要研究怎样调动合作社成员生产积极性,带土地进来的,要按土地规模分成;带机具进来的,要按作业量分成;带资金进来的,应该按股本分红。在管理上,要尊重社员参与合作社管理的民主权利,一人一票,这是调动积极性最好的办法。黑龙江省仁发合作社建立起较为科学的利益分配机制和民主管理机制,带土地入社既有保底又有分红,产权清晰,例如把合作社获得国家农机补贴,按每个社员的入社土地面积量化到每一个人,使社员心齐气顺,使土地流转稳得住、规模效益上得去。这些好的做法我们将积极推广,使每个农机合作社成为一个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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