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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改革试验区取得初步成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9-17  浏览次数:81268

  

  北京大兴区、河北玉田县、吉林九台市、福建沙县、湖南沅陵县及广西田东县6个县(市、区),是2011年底由农业部、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四部委联合批复的6个农村金融改革试验区。

  在银监会最近的一次调查中发现,改革批复一年多来,各地改革均已进入实质阶段,各项改革任务进展顺利,并取得初步成效。

  6个试验区金融服务体系日益健全,不仅表现为多元化支农信贷组织的构建,还突出表现在支农信贷产品的不断创新:田东、沙县、沅陵、九台等地推广林权抵押、农机具抵押等信贷品种,目前已累计发放贷款超过6亿元;各地还结合地方特色,探索农村住房、水域滩涂、活体动物、惠农直补、生产设施、订单质押等各种权利抵押方式,满足农户贷款需求。

  同时,金融服务覆盖也在不断扩大。田东、沙县推进银行网点和电子服务机具下乡,实现“转账和小额取现POS村村通”及“银行网点和ATM机乡镇全覆盖”目标;沅陵、玉田“支付结算村村通”覆盖率已接近100%;大兴各类银行机构网点已达百余家,目前正在探索城乡金融服务均等化。

  开展信贷服务,融资支撑是关键。调查发现,6地均把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作为金融改革重点,目前田东农户信用信息系统已录入农户6.61万户,占全县有信贷需求农户数的97.2%,沙县开展“扫村、扫街、扫楼、扫市场”的拉网式农户信用建档活动,两地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已实现全覆盖。

  除了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外,组建涉农担保组织也是措施之一。据调查,各地已至少组建了一家由财政出资的助农融资担保公司,部分试点县还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涉农担保。玉田通过政策鼓励两家民营担保公司提供涉农担保,担保贷款累计已超过1亿元;大兴辖内担保机构已发展至8家,2012年末担保余额达94.5亿元。

  此外,各地在农业保险探索上也取得突破。如九台引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安盟保险,开办农作物种植保险业务,投保面积超过3万公顷;田东在各乡镇设立“人保财险咨询站”,由政府补贴保费,开办香蕉、芒果等特色种植保险。

  在探索过程中,各地也呈现出不少亮点。包括建立政府金融服务平台、建立风险控制和追缴机制、风险补偿和信贷奖励制度等。如田东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三农”金融服务工作室,沅陵以乡为单位设立农村金融服务中心等,全程参与农户信用评级、贷款推荐、监管使用和收回;大兴区政府联合金融、公安、司法等各职能部门建立金融安全信息沟通合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潜在风险提前预警和处置。

  九台市财政还安排了300万元农业发展基金,对符合条件的涉农贷款给予贴息和风险补偿;沙县财政设立风险资金池,推动涉农信贷和保险业务开展,累计提供贷款贴息423万元。

  调查中还发现,农业直投机制主要有财政直接投资农业、利用财政杠杆引入外来投资和促进农村资金自循环三种。(记者钱箐旎报道)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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