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农业新闻 » 农业科技 » 正文

浙江湖州长兴县水产养殖助发展渔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9-17  浏览次数:81241
内容摘要:浙江湖州长兴县水产养殖助发展渔业,国内动态|长兴新闻网|||||||

  中秋将至,又到吃蟹好时节。“现在还只有一些三两左右的公蟹可以卖,价格在100多元一斤,肥胖生猛的河蟹还要过一段时间,可以卖到150元左右一斤。”洪桥大闸蟹合作社社长钱金元兴奋地说,虽然现在还只是小部分河蟹上市,但他已经接到了武汉、北京内蒙古广东、福建等城市的不少订单。

  近年来,长兴县通过强基础、创品牌、保生态等多项措施,全面推进水产养殖业健康发展。据悉,2013年1~8月,全县水产养殖面积达到14.7万亩,总产量4万吨,总产值8.5亿元,较去年同期增收2100万元。水产养殖业已然成为长兴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强劲力量。

  创新思路

  示范带动产业发展

  近两年,洪桥镇现代水产养殖业迎来了快速发展的时期。2010年该镇成立了长兴长洪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化运营后,洪桥镇发展现代水产养殖业的资金得到了充足保障,基础设施得以统一规划、科学建设,目前已建成了连片布局的养殖区块。“这么做的目的就是以示范作用带动主导产业发展,让老百姓受益。”钱金元表示。

  随着河蟹养殖技术的日渐成熟,洪桥人又开始探索河蟹养殖的新思路。“稻田养蟹”便是其中一个成功的例子。从今年5月起,浙大农科院新研发的水生稻在蟹田里栽种后,水稻与河蟹之间达到一个合理的生态平衡,利用稻、鱼、蟹混养,互利共生的方式,洪桥蟹农初尝了“一地双收,一水两用”的生态双赢效益。

  据钱金元介绍,稻、鱼、蟹混养之后,漾荡蟹的产量从往年的每亩150斤上升到现在每亩170斤。

  注重科技提高基地生产效率

  这几天,吕山乡南杨村的长兴青龙特种水产养殖公司总经理洑月龙为了养殖基地里的地热水循环系统建设,整天忙碌在基地里。“这种新型的供热模式在长兴还是首创。”洑月龙介绍,该模式能够取代传统的供热方式,提高甲鱼苗种的存活率,减少劳动力,并达到节能环保的效果。

  作为吕山乡的一名水产养殖大户,洑月龙有150多亩的甲鱼养殖基地,去年产值达到500多万元。洑月龙说,能够实现这么高的产值,得益于专业的养殖技术,在外打拼多年拓展的销售渠道,以及设施化的养殖模式。他的养殖基地共建有大棚养殖设施3000多平方米,周期短、生长快、效益好是设施养殖的优势所在。

  洑月龙说,这个投入100万元安装的循环系统建成后,效益会显著提高。与此同时,提升品牌知名度也被他列入了“中心工作”之一。洑月龙说,虽然现在每年10万斤甲鱼的销路不愁,但不能永远都靠人脉来销售,品牌才是立足长久的关键。“现在基地的‘溢龙’商标已成功申请为湖州市著名商标。”洑月龙说。

  现代水产养殖业的生命力在于科技,没有科技就没有水产养殖业的效益。“近几年,为了使水产养殖业更趋合理,我县还相继推广了河蟹、中华鳖和青虾高效高产生态养殖技术、甲鱼两段法养殖等新技术、新模式。”县水产技术推广站站长范益平介绍,与此同时,我县还引进了日系中华鳖、太阳鱼等新品种。

  除此之外,为减少池塘水体的自身污染和水体交换量,长兴县农业局还重点推广了“生态养殖技术”、“节水型渔业技术”、“无公害水产品养殖技术”、“机械化增氧技术”等。目前,全县已建成无公害水产品产地1.34万亩。

  提高技术真正实现高产高效

  据悉,近年来,长兴县的现代水产养殖业不仅增添了科技内涵,更为我县农民增收、丰富城乡供应、改善生态环境发挥了应尽的、积极的作用。水产养殖业真正做到了“经济、社会、生态”三赢。据范益平介绍,长兴县现代水产养殖业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例如示范区带动作用不强、精品园不够精、养殖户抗市场风险能力低、组织化程度不高等。“为解决我县现代水产养殖业存在的问题,县农业局将进一步发挥农推联盟的作用,运用多种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地提高全县养殖户的技术水平和标准化生产执行力,最大程度地实现增产增效。”范益平表示,长兴县养殖户也应重点在提高产能上下功夫,探索好的养殖方式,力求在机制创新上有所突破。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浙江湖州长兴县水产养殖助发展渔业”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30917/26790.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