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中秋、国庆“双节”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山东省济宁市畜牧部门将加强畜牧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和检测,确保了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让城乡居民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
节日期间,济宁市畜牧部门对畜禽生产、加工、运输等环节实施日常监管。重点对规模养殖场(户)、屠宰加工、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兽药经营单位、畜水产品批发市场、冷库等场所,加大突击检查力度,同时,对畜禽批发交易市场、大中型农贸市场、超市等销售畜产品的经销点,实行定期检查制度,建立健全经营畜产品单位检疫登记台账,按照法定的检疫范围、检疫程序和判断标准,做好检疫出证管理。严防病死、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动物产品进入市场。确保畜产品质量上市安全。
另外,济宁市各级畜牧部门将建立“双节”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和工作信息日报制度,畅通信息沟通渠道,确保应急事件快速响应、高效处置、及时上报、规范发布,最大限度、最快速度降低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