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农业技术 » 综合技术 » 正文

食用菌主要病虫害防治方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9-14  浏览次数:82288
    1.褐腐病
    又称水泡病、湿泡病等。主要危害蘑菇、草菇、平菇等。该病是由一种名叫疣孢霉的病菌引起的。主要特点为:疣孢霉的分生孢子和厚垣孢子只感染子实体,不感染菌丝体。子实体受到轻度感染时,菌柄肿大成泡状畸形,故叫湿泡病。但在子实体发育阶段不同,病症也不同。子实体未分化时被感染。则有一种如硬皮马勃状的不规则组织块,上面覆盖一层白色绒毛状的菌丝,并逐渐变成暗褐色,常从患病组织中渗出暗黑色汁滴。菌盖和菌柄分化后感染,菌柄变成褐色,感染在菌褶上则有二种白色的菌丝生长物。
    传播途径:疣孢霉是一种普通的土壤真菌,菇房周围的土壤和废弃物是它的病源。因此,疣孢霉病菌主要是通过覆土,空气、操作人员、工具及昆虫、老鼠等携带传染给菌床及菌块的。
    防治措施:如果覆土被疣孢污染,可采用巴斯德灭菌法(60℃)处理一小时,也可用4%的甲醛消毒覆土。还可在覆土中喷1:500的多菌灵药液或托布津药液灭菌。开始发病时,应该立即停止喷水,加大菇房通风量,往培养架上、墙壁上、地面上喷洒1%一2%甲醛溶液或1:500多菌灵药液灭菌。发病严重时,需要除掉原有的覆土,更换新土;并且销毁病菇,把所有的工具在浓度为4%的甲醛溶液中消毒。
    2.枯萎病
    又称死枯病,是一种生理性病害。主要危害蘑菇、平菇、凤尾菇、灵菇、滑子蘑等。主要特点为:菇蕾形成后,大小不等的子实体都可以发生此病。发病后停止生长,变黄、逐渐萎缩、变软、变干,最后枯死或腐烂。
    病因:发生此病是生理上受阻的结果。主要原因是原基形成后培养料过干,而使菇蕾枯萎;或者是出菇过密;营养供应不上,使部分小菇死亡;或者是菇房温度过高,温度过大,通风情况又不好,缺少氧气,使空气中的二氧化碳含量过多所造成的;还有采菇时不慎碰伤了小菇蕾、或者是出菇过量,产生药害而造成的。
    防治措施:子实体出现枯萎时,首先要弄清发病原因,采取相应措施。切忌在出菇后的菇房内喷药,否则容易产生药害。特别是平菇和风尾菇,在出菇期间绝对不可以喷洒敌敌畏。
    3.畸形菇病
    也是生理性病害。食用菌在形成子实体期间,倘若遇到不良环境和条件,使子实体不能正常发育,便会产生各种各样的畸形。主要特点为:菌盖小而薄、柄细长、早开伞。这种现象平菇和风毛菇多发在头茬菇之后,而香菇则发生在头茬。其主要病因是高温、光线不足、营养缺乏等。
    长柄菇主要发生在侧耳属的子实体形成期间,子实体呈珊瑚状或菌盖极小,而菌柄根部粗大。其主要原因是光线不足、通气不佳、二氧化碳含量过高、氧气成分太少。子实体倒斜现象的发生,一般都是朝有光的一面倾斜,其原因是子实体在生长过程中的趋光性,主要是菇房中的光线不均匀造成的。在不同的生长过程中经常出现的菌丝萎缩,有时甚至死亡的现象,主要是菌种不健壮,接到新的培养料上不吃料;或者培养料含水量不适宜,过干或过湿;再有料内温度过高,造成烧菌,或者培养料内通气情况不好,还可能是培养料中的酸碱度不适宜。
    其防治措施只有一个,就是在生产过程当中,每一道程序、每一个工艺都必须科学地严格按要求进行,以避免造成这样或那样的不良后果,致使生产失败。
    4.猝倒病
    又称枯萎病,属于真菌性病害。主要是由镰包霉和菜豆镰霉所引起。主要病症是子实体被侵染后,菌柄髓部萎缩变成褐色,菇体变得矮小不再生长。此病发生早期和健康菇在外形上不易察觉,只是菌盖变暗,菇体不再生长,最后变成僵菇。
    传染途径:因为镰包霉可在土壤中长期存活,所以通过土壤传染是主要传染途径,另外通过空气和一些使用器具也可以传染。
    防治方法:对覆土进行灭菌是防治此病的主要方法。一般用1:500的多菌灵或托布津药液喷洒,进行消毒。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食用菌主要病虫害防治方法”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30914/26503.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