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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和布克赛尔县人民法院对轮岗人员进行廉政谈话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9-13  浏览次数:81027
内容摘要:新疆和布克赛尔县人民法院因工作需要,对政工科、刑事审判庭、执行庭、和什托洛盖人民法庭负责人进行了调整。法院党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对岗位交流的4名工作人员开展岗前党风廉政教育谈话工作。 县法院党组围绕廉洁从政问题,首先学习了最高人民法

  新疆和布克赛尔县人民法院因工作需要,对政工科、刑事审判庭、执行庭、和什托洛盖人民法庭负责人进行了调整。法院党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对岗位交流的4名工作人员开展岗前党风廉政教育谈话工作。

  县法院党组围绕廉洁从政问题,首先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自治区高院“八个必须”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勉励岗位交流人员在新的工作岗位要努力做好以下三点:一是要迅速转换好角色,尽快适应工作环境。用心做好每一件事,干好每一项工作,把理论和实践有机结合。二是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增强自身风险免疫力,积极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干净干事,工作中要牢记“公正与廉洁”的主题意识。三是要善于处理好各种关系,积极促进集体和谐,增强队伍团结协作。

  廉政谈话由党组书记郑毅同志主持,院监察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通过此次谈话对岗位交流人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起到了积极地促进作用。(通讯员苏钰然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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