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村委会 » 合作资讯 » 正文

商界巨鳄云集福建“侨洽会” 侨商回归掀二次创业热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9-13  浏览次数:81481
内容摘要:本网记者厦门报道,日前,作为第十七届中国(厦门)国际投资洽谈会吸引海内侨商投资的重要平台,福建省首次在全省范围内专门组织举办的以侨为主题的侨商投资项目对接洽谈会(以下简称侨洽会)在厦门宝龙酒店隆重召开,来自不同国家和地区的300多位侨商云集宝龙酒

  本网记者厦门报道,日前,作为第十七届中国(厦门)国际投资洽谈会吸引海内侨商投资的重要平台,福建省首次在全省范围内专门组织举办的以“侨”为主题的侨商投资项目对接洽谈会(以下简称“侨洽会”)在厦门宝龙酒店隆重召开,来自不同国家和地区的300多位侨商云集宝龙酒店共襄盛举,共享回归二次创业商机。

  作为国内侨商的一次伟大盛会,侨洽会云集了国内外侨商巨鳄。其中有中国侨联主席林军,中国侨商联合会会长许荣茂,福建侨商会会长许健康,北京泉州商会会长、中国侨联常委陈水波,上海泉州商会会长陈家泉、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石材业商会会长吕安民,泉州商会常务副会长中鸿基董事长郑联发、中国侨联海外联谊部孔涛等等。

  中国侨联主席林军(左二)、中国侨商联合会会长许荣茂(右二)、北京泉州商会会长陈水波(右一)

  中国侨联海外部孔涛(左一)、北京泉州商会会长陈水波(中)、商虎中国颜期秋(右一)

  自2012年9月份成立以来,福建省侨商联合会在省侨联王亚君主席、陈式海副主席的指导下,在会长许健康先生、执行会长陈泽峰先生、监事长吴换炎先生的领导下,在全体会员和秘书处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按照《福建省侨商联合会章程》,从打基础入手,抓落实起步,以创新服务、创新发展为目标,认真履行侨商会基本职能,积极开展各项活动,较好地完成了侨商会的各项工作任务。

  会上,中国侨联主席林军表示,本次大会是福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侨商作用,推动福建经济社会和侨商共同发展的重大举措。福建是侨务大省,闽商侨商更是始终站在时代前列,始终站在全国的前列,在改革开放中勇于创新,为家乡建设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作为侨商代表,中国侨商会会长许荣茂表示,如今福建省呈现出发展的良好势态,后发优势愈加明显,这为海外侨团回乡投资兴业、共享家乡改革开放发展成果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会。“侨洽会”让侨商拥有了自己的舞台,相信侨洽会将会成为广大侨商投资福建、建设海西的重要平台,成为推动福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北京泉州商会会长、中国侨联常委陈水波也表示,北京泉州商会秉承泉商“爱拼敢赢”的精神,充分发挥雄厚的资本资源、人才资源、市场网络资源优势,积极服务北京和泉州的经济社会建设,不断加强北京与泉州两地的经济合作,促进泉商、闽商发展。而此次“侨洽会”的盛大举行,为侨商、闽商的发展创造了新的机遇和平台,全体闽籍华侨华人集聚在此,一起沟通交流,共同洽谈投资项目。

  据不完全数据统计,本次侨洽会目前已达成合作项目464项,总投资429亿美元;其中合同项目达成404项,总投资330亿美元。此外,纳入省级管理的央企民企外企达3634项,总投资3.94万亿,其中泉州侨洽会项目及投资额均居全省第一。

  另外,记者还从福建省侨联获悉,在本届侨洽会上,157个泉州项目成功签约,总投资额达到135.44亿美元,实现“侨洽会参会成效全省第一”的目标。此次侨洽会上,泉州发展潜力赢得多个世界级资本大亨青睐。世界第一的液体化学品船运公司挪威奥德菲尔集团,世界十大游艇厂之一的台湾嘉信公司等跨国行业龙头企业,香港世茂集团、香港南益集团、澳门金龙集团等侨界名企,均与泉州生成对接项目。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商界巨鳄云集福建“侨洽会” 侨商回归掀二次创业热潮”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30913/26407.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