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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就业新政:城乡扶持一个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9-11  浏览次数:81044
内容摘要:青岛市人社局副局长刘卫国介绍,该《通知》出台了一系列更加积极的政策,将有就业愿望和就业需求的城乡劳动者全部纳入政策扶持范围,在就业管理和政策扶持上打破了城乡二元制模式,标志着全市城乡一体的就业政策体系全面建成。

 

  ◆就业是民生之本,为将更多的劳动者纳入政策扶持体系,分享改革发展成果,日前,青岛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就业政策体系推动实现更 高质量就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岛城现行的就业政策进行了延伸、拓展、完善和创新,将现行就业创业和培训政策覆盖到全市城乡劳动者,推动实现 城乡就业的均等化。8月29日,青岛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就业新政进行了解读。

  打破城乡就业二元模式

  青岛市人社局副局长刘卫国介绍,该《通知》出台了一系列更加积极的政策,将有就业愿望和就业需求的城乡劳动者全部纳入政策扶持范围,在就业管理和政策扶持上打破了城乡二元制模式,标志着全市城乡一体的就业政策体系全面建成。

  目前青岛城镇化率已达67%,中心城区和区市驻地人口规模已达320万。预计到“十二五”末,城镇化率将达到75%,近70万农民将转移进入城 镇。为加快推进全域统筹、城镇化步伐加快背景下的就业工作,青岛出台就业新政策,将失地农民、农村转移劳动力、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纳入政策扶持范 围,使符合条件的农村劳动力,吸纳就业、扶持创业、职业介绍、技能培训等全部就业政策与城镇劳动者执行统一标准,实现了城乡就业政策的无缝对接。

  刘卫国说,政策调整前,全市每年享受政策约5.4万人;政策调整后,青岛每年约有10万名城乡劳动者享受到就业创业和职业培训政策扶持,实现了城乡就业政策均等化。

  小额贷款最高45万元

  综观青岛就业新政,出台的创业资金扶持政策、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小额担保贷款、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等多项政策,在适用期限、人员范围、补贴标准等方面,优于全省和全国其他同类城市。

  刘卫国说,为解决创业者资金不足等问题,《通知》提高了小额担保贷款额度。高校毕业生和本市城乡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未就业随军家属、 失地农民、返乡农民工等七类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额度由最高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创办企业的,申请担保贷款额度由最高30万元提高到 45万元;属于以上两种情况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除国家限制行业企业外,由市、区财政给予全额贴息。同时,扩大了贷款及贴息范围,对还款及时、无不良信贷 记录的创业者可申请二次小额担保贷款,其中对创办小型微型企业和家庭服务机构的,给予二次贷款贴息。

  在城乡就业政策均等化的情况下,青岛市人社部门整合了创业资金扶持政策,将原先一次性创业补贴、自谋职业扶持金和摊位租赁补贴政策进行了整合,给予高校毕业生和本市城乡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者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资金扶持。

  建农村半小时就业服务圈

  推动实现城乡就业服务均等化,《通知》提出,在城区建立一刻钟就业服务圈,在农村建立半小时就业服务圈,缓解企业用工结构性短缺矛盾,实现城乡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的均等化、标准化和信息化。

  “在农村来讲,农民从居住地接受到就业创业服务,从路程上来讲不超过半小时。”刘卫国介绍,青岛目前已经建立了市、区(市)、乡镇、村(社区) 四级就业服务体系,但现在基层平台在人员数量上还不够,所以人社部门正在进行农村中心社区的建设,将配备专门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站,有就业服务专员和 服务协理员,给农村劳动力转移或者农民创业提供各种服务。“从路程来讲,服务机构、服务体系都健全了,离开家门不到半小时就可以接受到服务。”

  刘卫国透露,从今年开始三年内,将在全市建立30个农民创业基地,主要分布在郊区的各个市。当地农村转移的劳动力,还有返乡农民工以及学农的大学生都可以到基地创业,基地将提供创业优惠政策和一条龙创业服务。

  据介绍,外地来青人员,在职业培训上享受同等待遇,农民工参加职业培训的,可以享受补贴政策,外地人员到青岛创业,可享受到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还有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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