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根据省、市安排,隆化县组织实施了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马铃薯贮藏窖)补助项目,通过项目实施,有效地推广普及了科学适用的马铃薯产地初加工技术,实现了“增加供给、均衡上市、稳定价格、提高质量、保证加工、促进增收”等一举多效的目标,为县域马铃薯产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项目完成情况
隆化县项目重点安排在马铃薯主产区的东部中关镇、七家镇等11个马铃薯主产乡镇的主产村,截至10月末,全县119个马铃薯窖建设全部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
二、具体举措
(一)加强领导,协调联动,为项目实施提供组织保障
按照省、市要求,结合县域马铃薯产业发展实际,及时制定出台了《隆化县2012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并专门成立由县政府主管县长任组长,县农委、财政局、农牧局等有关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部门从技术、政策及人员配置等方面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项目建设的公平审批、规范建设和顺利验收。各有关乡镇也从提高思想认识入手,明确专人负责,为项目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二)科学统筹,合理布局,为项目实施提供基础保证
项目实施前,由县产业化办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全县马铃薯产业情况进行了详细摸底,特别是对马铃薯贮藏方式进行深入调研最终确定该项目重点安排在县北部的11个乡镇.项目实施重点为马铃薯种植大户或从事马铃薯种植、贮藏、加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从而形成“实际、实用、集中连片”建设效果,实现产业集中发展、项目聚集推进的马铃薯产业发展格局。
(三)强化培训,监管并举,为项目实施提供技术保证
全县共开展县、乡两级技术人员培训班两次,培训人员100余人次,印发建筑施工标准图300余份。同时开通技术服务热线,及时接受合作社和农户咨询服务,认真答疑解惑,确保项目设施科学利用,真正做到建管用并举,确保发挥实效。
(四)规范程序,有序推进,打造地下的“阳光工程”
一是引导项目乡镇与农户签订规范的项目实施协议文本。二是采取采取电话访、实地查、进窖量的“三步走”模式。三是严格审核、公示、批准、竣工验收程序。重点做好审批和验收两个环节的7天公示制度,相关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做到专人负责、专柜保管,档案齐全,打造出操作规范、质量优良的地下“阳光工程”。
三、建议
项目实施过程中,农户和合作社建窖需求迫切,建议今后中央财政加大投入,增加奖补类型和种类,促进马铃薯在内的其他产业实现较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