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卡人因经济困难等原因无法及时还款时,信用卡代还款人先以自己的资金为持卡人垫付,再以刷卡消费形式刷出代还款,既缓解持卡人的还款压力,维持了良好信用,代还款人也赚到一笔手续费。归根到底,依托的是信用卡套现功能。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的潘某诈骗案中的被害人卢女士,做的就是这种生意。
2012年8月下旬,一名男子打电话给卢女士称要委托其往一张广发银行卡内还款8万元,谈好手续费核实对方身份后,卢女士在附近一家银行,输入该男子提供的密码查询信用卡余额。确保该卡不是欠费状态、能够在代还后顺利刷还款项后,卢女士让一个熟人帮忙看住该男子,自己到附近一家商业广场找提供POS机的庄家还钱和刷卡。
返回途中卢女士接到中介的电话称:已向该银行卡内还款8万元,但只刷出1万元代还款,该信用卡就再也无法操作,剩下的7万元全滞留在卡上了。此时,帮卢女士看人的朋友也打电话来称那名男子急着要走。意识到可能上当的卢女士立即报警。
这名姓潘的男子向警方坦白称,自己有一名同伙“林哥”(在逃),作案用的银行信用卡和居住证都是“林哥”提供的。“林哥”告诉他,一旦还钱的人往卡内存了钱,其同伙计算好时间将银行卡挂失,使还款人没有办法将存入的钱刷出,并马上电话通知其撤离。潘某在卢女士还钱过程中没有等到同伙电话,自己估算时间差不多了就找借口想离开,不料晚了一分钟,被人发现信用卡有问题,只好束手就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