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 兴县财政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补贴设施蔬菜建设、土地流转、贷款贴息、种苗、品牌认证、聘请技术员等,成效明显。
对乡镇发展设施蔬菜规模连片达30亩以上的日光温室每亩补助3万元,大棚每亩补助1.5万元,中棚每亩补助8000元。对企业发展设施蔬菜规模达100亩以上的日光温室每亩补助1.5万元,大棚每亩补助1万元。对3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集约化育苗中心,每平方米补助400元。对正常生产的30亩以上日光温室和大棚,每亩给予1500元的生产技术补贴。新建日光温室每亩按照不超过5万元,财政给予一年期贴息贷款。
该县优惠政策的实施,大大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目前,罗峪口村100栋大棚示范园、高家村200栋大棚示范园、刘家湾村50栋大棚示范园、西坪村150栋温室大棚示范园等设施蔬菜工程已建成投产,不仅让农民增收致富,也让市民吃上了价廉、物美、放心的新鲜蔬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