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面拉网式排查饲料、兽药生产企业使用的原料、生产的产品。由市畜牧食品局牵头,组织各县区对辖区内大猪(育肥猪)饲料和精料补充料生产企业及所有兽药企业逐一现场检查,并填报现场检查报告单,对饲料企业的可疑原料、兽药企业的与治疗呼吸道疾病有关的注射剂、粉剂、散剂等相关剂型进行抽样,分别送省饲料监察所、兽药监察所检测。
二是全面拉网式排查监测养殖环节“瘦肉精”。即日起至9月25日,由畜牧部门集中开展对辖区内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上、肉牛10头以上、肉羊20只以上适度规模养殖场(户)的“瘦肉精”拉网式监测。
三是全面开展运输和屠宰环节“瘦肉精”监测。生猪屠宰的进场检疫,官方检疫人员按照不低于3%的比例批批检测“瘦肉精”。在屠宰检疫中,按照不低于屠宰量2%的比例抽取生猪膀胱尿液检测“瘦肉精”。对省外调入生猪要加大“瘦肉精”检测比例和密度。各县区对牛羊屠宰点每周开展不少于一次的“瘦肉精”检测。切实运用检疫制度促进定点屠宰企业建立和落实“瘦肉精”自检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