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农业新闻 » 曝光台 » 正文

银行收取手续费乱象横生 买理财产品需留心“隐形”费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8-26  浏览次数:81145

银行收取手续费乱象横生 买理财产品需留心“隐形”费用

销售费率悄然提高

近期,银行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较此前的季度考核期趋于平淡不少,但个别理财产品中的一些相关手续费却一反常态地在近期有了提高。记者昨日在一款“薪满益足理财夜市”理财产品说明中看到,其目前的销售手续费为0.45%,但查阅其以往发布的产品说明却显示,该产品在7月的销售手续费仅为0.2%。无独有偶,记者查阅了另一款“同享盈”计划理财产品也发现,其7月2日时的销售手续费尚为0.1%,但到7月9日已上调至了0.2%。

面对上述两款产品的销售手续费上调动作,一位银行理财师向记者坦言,不排除银行想要借此提高自己收入的可能性。“市面上的理财产品所展示的预期年化收益,是扣除了相关费用之后的预计值,而手续费上涨,意味着投资者得到的收益可能减少。”

上海银行一位网点理财经理也向记者表示:“每家银行都设有这样的费率,一般客户不会注意到这些费率的计算方式,通常我们行在产品宣传单上呈现的预期收益都是已经扣除了这些相关费率的。”其告诉记者,其实客户计算自己的收益很简单,就是将产品介绍上的预期收益减去银行托管费率和销售管理费率所得便是。

以该行现正发售的一款“慧财”理财产品为例,该产品报价单上的预期收益显示为4.85%,托管费率为0.035%,销售管理费率分为普通客户和贵宾客户两种,分别为0.305%和0.255%。也就是说,当普通客户认购后,其实际得到的收益并不是4.85%,而仅仅是4.51%。

管理费成“神秘地带”

大多数理财产品持有期年化收益率的计算方式都是产品到期实际年化收益率扣去销售费率及管理费率,眼下销售手续费还算是明码标价,但管理费则成了“神秘地带”,记者查阅多款理财产品说明书均发现,多数银行对于管理费率的设定较为模糊。以南京银行(行情问诊 )一款“珠联璧合”理财产品为例,其针对管理费的收取规定是“实际收益超出经测算可达年化收益率的部分就扣去,若未达到就不扣去”。同时,北京银行(行情问诊 )的一款“心喜”系列理财产品说明书中也显示:“如果本产品的实际投资收益扣除其他各项费用后高于客户可获得的封顶收益,则超出部分作为投资管理费”。

对此,有业内人士透露,其实不少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率会高于预期,但银行不会轻易告诉客户,只会按照约定的预期收益支付给客户,所以这部分的管理费就是隐形存在的。“银行理财产品大多预留了一定的管理费收取空间,只不过各家银行收费的方式不同,投资者并不知道在到手收益背后,银行究竟收了多少费用。”

不过也有少数银行对管理费率设定了上限。比如,光大银行(行情问诊 )阳光理财“A计划”产品规定不高于0.2%。

市民理财需留心“隐形费”

事实上,在平日里大多数投资者都不知道自己购买的理财产品实际取得了多少收益,更不知道自己究竟为理财产品缴纳了多少手续费,因为银行虽然会在理财产品说明书里注明了这些内容,但理财经理并不会做专门介绍,客户也就极易忽略。

“用户的收益和银行的手续费是此消彼长的关系,所以建议市民在购买理财产品时,一定要认真阅读说明书,了解相应的费率。一旦遇上高费率,极有可能会抵冲部分收益。另外,银行理财产品起息日之前的募集期只算活期利息,到期日与到账日之间的清算期一般不计利息,所以许多看起来收益很高的理财产品,一掐头一去尾,把银行廉价占用资金的时间平摊下来,其收益率也并不高。”中国银行(行情问诊 )理财师陆芸向记者指出。

此外,一位第三方理财高管也向记者指出,银行应有义务披露理财资金的投向、收益情况以及各项收费的明细,不然在将来的市场化竞争中很容易被投资者淘汰。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银行收取手续费乱象横生 买理财产品需留心“隐形”费用”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30826/25432.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