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积极组织乡村兽医登记备案工作。按照《乡村兽医管理办法》规定,严格掌握乡村兽医登记条件,规范登记程序,明确从业范围,要求乡村兽医持证上岗;建立健全乡村兽医管理档案,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快推进乡村兽医信息网络化管理进程,不断提高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
二是认真抓好乡村兽医培训工作。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乡村兽医培训规划和计划,进一步加大乡村兽医培训经费投入力度,加强常规化的培训工作,保证乡村兽医每两年接受一次培训,不断提高乡村兽医的业务素质,逐步提升基层动物防疫综合能力。
三是严格规范乡村兽医从业行为。把乡村兽医的职业道德、从业范围、按规定使用兽药情况、是否按规定使用处理兽医器械、医疗废弃物和染疫或者疑似染疫动物以及是否积极参加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组织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情工作,做为监管和日常考核重点,建立乡村兽医管理制度,健全考核程序,完善考核办法,建立长效的监管机制,把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四是切实加强乡村兽医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把乡村兽医管理作为当前畜牧业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摆到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集中精力,狠抓落实。积极探索有利于调动乡村兽医工作积极性的绩效管理机制,率先实行乡村兽医绩效考核,奖优罚差,落实绩效管理与“面子”、“利益”、“荣誉”三挂钩,切实调动和激发了乡村兽医的潜能和作用,使乡村兽医的工作积极性和战斗力空前倍增,为该乡加快现代农区畜牧业发展步伐提供了人才保障。(赵艳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