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1”奋斗目标:降低和稳定低生育水平。
推进“7”项工作:(1)坚持科学发展观,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2)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落实国家自治区奖扶政策,完善地方特色奖励政策;(3)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4)巩固信息化建设成果,不断提升科学管理水平;(5)推进人口计生服务机构体制机制创新,确保婚育新风及优质服务工作取得扎实成效;(6)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7)围绕“五个平台”,努力提升计生协会工作整体水平和能力。
努力实现“25”项数字化指标: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达100%,出生人口上报准确率达100%;当年严重违法行政行为和恶性案件发生率实现“0”控制;完成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目标任务100%;长效避孕率达70%,综合避孕率达86%;党政一把手和分管领导及计生干部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知识知晓率达95%以上,群众计划生育知识知晓率达93%,宣传品入户率达96%;《生育服务证》发放及时率达100%,再生育、计划生育“两证”的审批政策符合率达100%;群众综合满意率达96%;育龄妇女接受规范的基本生殖健康服务率达82%以上,参与生殖保健活动和服务的人群中男性占20%以上;避孕药具应用率达100%,有效率达96%以上,随访率达100%,避孕药具知识知晓率达95%以上;双月查孕率达100%;全员人口统筹管理信息系统综合应用指数达96%以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平台应用指数达96%;村级药具通用系统应用率达100%;基层工作规范管理系统应用率达100%;计划生育合格村达100%,计划生育合格村协会达100%。(赵艳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