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农业部办公厅对2013年上半年全国农机事故情况及造成农机事故的主要原因、农机道路交通事故情况进行了通报。其中,全国农机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年控制考核指标的9.16%,在总体控制考核指标以内;农机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直接财产损失与上年同期相比均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2013年上半年,累计报告在国家等级公路以外的农机事故613起,死亡93人,受伤220人,直接经济损失394.3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下降了13.05%、9.71%、25.68%和36.21%。其中拖拉机事故232起、死亡64人、受伤116人,分别占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的37.8%、68.8%和52.7%;联合收割机事故289起、死亡14人、受伤54人,分别占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的47.2%、15.1%和24.6%;其它农业机械事故92起、死亡15人、受伤50人,分别占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的15%、16.1%和22.7%。发生农业机械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无证驾驶、操作失误、无牌行驶和未年检。
在农机道路交通事故情况方面,据公安部统计,2013年上半年,全国报告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1255起,造成426人死亡,1255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355.4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直接财产损失分别下降19.9%、22.6%、22.4%和74.1%。但上半年接报一起较大农机道路交通事故,云南省普洱市景东县林街乡某村村民周某某无证驾驶拖拉机(2009年4月登记注册,2012年未检验),车上载4人(含驾驶人),翻下54米陡坡,造成2人当场死亡,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1人受伤。
农业部办公厅在通报中指出,农机事故处理救援、统计报告和分析评估是农机安全监理的重要业务工作。各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及其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强事故预防工作力度,提高事故处理工作能力,切实做好统计报告工作。要与安监部门及时沟通协调,全面分解国务院安委会确定的2013年农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进一步将全部农业机械事故纳入统计范围,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要转变工作方式,深入基层,全面、主动掌握农机事故发生情况,建立健全事故档案,严禁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农机事故,确保统计数据全面、及时、准确。要建立健全农机事故统计分析评估制度,全面把握事故特征,深入分析事故原因,科学预测事故发生发展趋势,针对问题提出有效工作措施。要根据本地农机安全事故发生特点和规律,进一步加强事故预防工作力度,提高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能力,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