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农业新闻 » 国内动态 » 正文

粮食单产“十连冠”是如何创造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8-20  浏览次数:81346
内容摘要:粮食单产“十连冠”是如何创造的,农业资讯, 深圳蔬菜综合均价四周持续上涨

  农业稳,则天下安。

  作为人均粮食占有量、粮食商品率、粮食调出量连续多年居全国前列的吉林,贡献给全国人民的正是这样一份最可贵的“稳”与“安”。

  一组数字可以印证:2012年,吉林省粮食生产实现“九连增”,粮食总产达到668.6亿斤,比上年增加34.4亿斤,接近全国增量的10%;平均亩产966.8斤,比上年增加36.6斤,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260.3斤,粮食单产连续十年全国第一。今年粮食丰收已成定局,粮食生产有望实现“十连增”。

  那么,粮食单产“十连冠”是如何创造的?成绩的背后是什么力量在支撑?农业综合开发在其中发挥了多大作用?

  奔波于黑土地上,记者一路探寻,一路思考……

  玉米带里产“黄金”

  走进被誉为“天下第一粮仓”的榆树市,映入记者眼帘的是一方方连绵的田、一排排笔直的树、一条条平坦的路,一道道纵横的渠,还有横亘在田野里展翅欲飞的一台台大型指针式喷灌机……

  榆树市地处“世界黄金玉米带”,是全国重点商品粮、肉食品生产基地,已获得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市标兵“八连冠”。

  在榆树市五棵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区,五棵树镇致富村党支部书记刘凤国介绍说:“往年村里300公顷的土地靠天吃饭,"该来水时缺水用,不要水时水成灾",只能眼睁睁地望着粮食减产或绝收。”2011年,致富村和进步村的部分农田被纳入五棵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2166万元农发资金一次性投入,2万亩中低产田在农业综合开发的“妙手点拨”下,变成了旱能浇、涝能排的高标准农田。

  刘凤国喜滋滋地告诉记者,去年的一场春旱,农业综合开发设施发挥了重大作用,项目区的农田丝毫没有受到影响。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项目区粮食亩产量可增加15%,仅此一项,农民人均年增收近1000元。

  站在田埂上,望着长势喜人、丰收在望的玉米,致富村农民李申主动跟记者聊起了种田的感受:“我家共种了150亩地,其中有45亩在项目区,我算了一下,同样一公顷地,项目区的可增产3000斤。”更让老李高兴的是,项目区内安装了指针式灌溉机,“以前遇到大旱的时候,那个愁啊!现在好了,有了喷灌机,老天不下雨我们也不犯愁了!一公顷地才花30块钱的电费,真是省心省力又省钱。”

  榆树市财政局局长王文喜介绍说,作为全国重点商品粮主产县,榆树市下定决心把粮食产业作为县域发展的“一号工程”。制定了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500万亩耕地底线不动摇。实施了粮食生产目标责任制,每年拿出300万元,对目标任务完成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我们整合国家涉农项目资金4亿多元,另外还坚持把产粮大县奖补资金的50%、土地出让金的15%和本级财政收入的15%,总计1亿元左右一并捆绑整合使用。这样一来每年建成20万亩旱能浇、涝能排的高标准良田,实现低产变中产、中产变高产、高产再高产的目标。”王文喜说。

  截至目前,榆树市已在12个乡镇建成了36块高标准农田,总面积达12万公顷,占榆树市耕地总面积的32%,增产幅度达30%。

  在吉林,像榆树市这样通过农业综合开发建设的高标准农田,全省已有3500多万亩,仅此一项,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19.4亿斤。

  榆树市是吉林省30个商品粮主产县之一,也是该省农业综合开发向粮食主产县倾斜的一个缩影。

  据介绍,在农业综合开发中,吉林省突出重点,持续加大投入,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坚持把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作为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的重点,每年安排用于中低产田改造和建设高标准农田的资金,占全部土地治理项目资金的90%以上。2008年—2012年,全省共投入资金59.4亿元,其中,财政资金35.7亿元,改造中低产田376万亩,建设高标准农田233万亩。

  稻花香里说丰年

  “大荒地,地不荒,落地窗前稻花香。”这是对吉林市昌邑区孤店子镇大荒地村的真实写照。

  驱车行驶在大荒地村的道路上,窗外景色让人心醉:微风吹动稻田一浪卷过一浪,路旁、田间的花朵阵阵飘香,而成片的农民新居,整洁的广场和完善的健身、娱乐设施又让人很难分辨出这里究竟是城市还是乡村。

  大荒地村地处吉林市郊,是一个“村企合一”的行政村,全村共920户、3892人,拥有耕地1300公顷。

  “大荒地村能发展到今天,得益于农业综合开发。”大荒地村党委书记、东福米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延东说。话出有因:自2000年以来,吉林市农发部门对包括大荒地村在内的昌邑区孤店子镇实施了土地治理,累计投入7972万元,共实施中低产田改造13万亩,改良土壤6.8万亩,项目区的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根本性改变。

  “自2010年以来,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为依托,以东福米业为载体,大荒地村耕地实行了有偿自愿流转,每公顷流转费用1.55万元。村里成立了农业生产公司,实现了企业化经营、工厂化管理、机械化耕种、订单化销售。”刘延东说。

  说起种田的变化,60岁的姜启录说:“我们家共9口人,18亩地,过去祖祖辈辈种大田,2010年实现土地流转。以前大田种水稻,靠天吃饭,风调雨顺的年份每亩地收入1500元左右,自从土地流转,旱涝保收,每年都是1月份领全年8370元的"工资"。”

  土地流转、集约耕种实现了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据介绍,东福米业有限公司对土地进行方条田平整和自动化喷灌等高标准农田改造,每公顷增加2%的耕地面积,从工厂化育秧、机械化耕作到机械化收割,全程机械化作业节约15%生产成本的同时,能提高18%的单产。据初步估算,今年可直接增加农民收入1500万元。2012年,大荒地村人均纯收入1.85万元,村集体经济收入150万元。

  大荒地村是吉林省农业综合开发支持现代农业的一个缩影。据介绍,吉林省在实施大规模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基础上,积极培育现代经营主体,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支持和引导股份合作化组织、专业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参与园区建设。按照“依托龙头建基地,围绕基地扶龙头”的原则,从2007年开始,先后在11个市县,安排项目总投资5150万元,开展土地治理与产业化经营项目有机结合试点14个。围绕当地的优势主导产业,积极扶持龙头企业,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把土地治理项目区建成与龙头企业紧密结合的原料生产基地。

  此外,从2002年开始,吉林省累计投入农发资金4.2亿元,在28个县市建设71个农业全程机械化示范区,全程机械化示范面积达到34万亩。通过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促进了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大大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增加了项目区农民收入。

  为粮食生产“强筋壮骨”

  吉林省是农业大省、全国商品粮生产基地,粮食产量和商品粮生产量近年来呈逐年增长趋势,粮食的商品率、人均占有量、调出量多年一直居全国前列。“十一五”期间,吉林省销往省外粮食1194亿斤,为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确保全国粮食总量平衡作出了重要贡献。

  但是农业基础设施落后等问题长期困扰吉林,全省现有耕地面积9666万亩,尚有3500多万亩中低产田,其中绝大部分集中在中西部地区,平均亩产仅在600斤左右,低于全省平均水平300斤—400斤。

  农业的“身子骨”怎样由弱变强?在吉林省农发人看来,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集中投入,力保重点,围绕建设高标准农田,实现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区域聚焦,是现实选择。

  正是基于这一思路,吉林省把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使用从“撒胡椒面”改为“攥紧拳头”。

  向粮食主产县倾斜。今年投资3.6亿元,在中部17个粮食主产县建设稳产高产农田,大规模实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开发建设高标准农田26.4万亩;投资4.1亿元,在30个县集中连片改造中低产田32.1万亩。

  推进“节水增粮行动”项目建设。在中西部易旱区15个县市建设“节水增粮行动”项目,推广玉米“膜下滴灌”种植技术,发展节水灌溉农业。从2012年开始,每年投入农发资金10亿元,其中财政投资9亿元建设膜下滴灌项目100万亩。

  对部分中型灌区进行配套改造建设。近5年来,共投入农发资金3.2亿元,对19个中型灌区进行节水改造。今年投资9000万元,新建和续建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6处。

  实施黑土地保护工程。5年来,共投入农发资金3.3亿元,中东部在15个县市区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99.5万亩。今年投资6000万元,在中东部11个县市区实施黑土地保护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万亩。

  在农业综合开发的强力助推下,2011年,吉林省提前一年实现了国务院要求的增产百亿斤商品粮能力建设规划目标。值得一提的是,该省在增产百亿斤商品粮生产能力工程建设中,农业综合开发承担了近三分之一的建设任务和近五分之一的增产目标任务,发挥了重要作用。

  “道路平展展,灌渠水潺潺,粮食要高产,全靠农发办。”农民自编的这段顺口溜,也许是对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最好褒奖。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粮食单产“十连冠”是如何创造的”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30820/24872.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