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初,河北省内一些化肥企业告诉记者,河北省已于2013年7月1日起取消了省级肥料登记。记者已从河北省《冀政办2013年17号文》及《河北日报》7月5日刊登的《我省2013年第一批取消和下放行政监管事项目录公告》第48条中也印证了这一消息。河北省内企业和行业协会对此变化普遍反响积极,并希望进一步解决产品的跨省流通问题,而业内对此也有不同声音。
据了解,目前实施的《肥料登记管理办法》2000年6月发布。《办法》规定,农业部负责全国肥料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协助农业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肥料登记工作。实行肥料产品登记管理制度,未经登记的肥料产品不得进口、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得进行广告宣传。据河北省发布的公告,此次该省取消和下放行政监管事项是为了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与国务院相关调整进行衔接。
河北肥料企业对这一改变大多持积极态度。“取消肥料登记证对企业来说是件好事情,登记证一是增加企业成本,二是手续麻烦。”石家庄双联化肥销售公司副总经理梁宾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这对企业来说确实是一个利好的消息,肥料登记只要配方不同就得去登记,这对于企业的创新研发有一定的影响。但是取消登记证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像我们省内的企业在河北省取消了肥料登记制度,那我们的产品去销往外省时如何解决与外省在肥料登记证方面的协调,这是现在我们比较关注的问题。”石家庄中嘉化肥董事长常国锋说。
河北省硫酸磷复肥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白彦其则告诉记者:“这件事情我们呼吁了十年。原因有三方面:一是企业都有营业执照,二是有肥料标准,三是有生产许可证,再加上工商局和质监局,完全可以保证肥料的产品质量。”
对于河北率先取消肥料登记,业内也存在相反的看法。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专家表示他对未来河北市场表示堪忧:“肥料登记证是对肥料产品质量把关的一道重要关卡,取消它有可能会对市场造成混乱。比如由于门槛降低,伪劣假冒产品泛滥;肥料产品重金属超标,对作物造成损害;许多小企业产品在本地无法取得登记证,会不会将产品销往河北当地,造成河北成为假冒伪劣产品集散地;河北省内企业产品销往外省如何与外省在肥料登记证方面协调,这些都是河北省政府近段时间将要面临的非常严重的问题,希望相关部门能正视这些问题,尽快出台相关政策,维护肥料市场的正常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