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深化成都文明城市、文明景区建设和城乡环境整治,促进旅游景区硬件建设和管理服务质量综合提升,给广大人民群众营造更加良好的旅游环境,展现成都景区环境优美、秩序优良、美丽安全的良好形象,深入打造旅游精品,形成成都整体旅游品牌效应,为建成国际旅游目的地城市奠定坚实基础,由成都市旅游局、成都市文明办主办,成都旅游协会承办的成都市2013年度“十大美丽景区”评选活动全面展开。
一、评选的项目
每月评选出“成都市月度美丽景区”5家,全年在“成都市月度美丽景区”中评选出“成都市十大美丽景区”。
二、参评的对象
成都市3A级以上(含3A级)旅游景区
三、评选的标准(总分1000分)
(一)景区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完善,有组织机构,有责任人员,有检查督促,有行动方案,有活动记录;(80分)
(二)景区辖区内无乱堆、乱放,无污水、污物,无乱刻、乱画,无杂乱建筑,无污染源,无污染物,整洁有序,协调美观,环境优美;(80分)
(三)在景区主要出入口、游客中心、游步道旁、核心景点等区域设立“遵德守礼”提示牌,且内容统一、形式多样、风格协调、经久耐用、突出特色,总数不少于5个;(80分)
(四)景区厕所配套设施完善,标识醒目美观,干净卫生无异味,有残疾人厕位,厕所规模、厕位数量与景区接待规模相适应;(60分)
(五)景区停车场布局合理,场地平整、清洁,车辆有序停放;(40分)
(六)景区无障碍设施完善,游客中心设施齐全、功能完善,讲解、咨询服务人员服饰统一、配备齐全,业务熟练,服务热情;(80分)
(七)景区各种引导标识完善,如导游全景图、导览图、标识牌、景物介绍牌匾齐全,且造型有特色、清晰美观,与景观环境协调,符合国家相关最新标准;(80分)
(八)景区建筑物及各种设施、设备无剥落,无污垢,空气清新,无异味;(80分)
(九)景区垃圾日产日清,垃圾箱布局合理,标识明显,数量充足,造型美观,与周围环境协调;(60分)
(十)景区空气质量、噪声、地表水及污水排放符合国家相关标准;(80分)
(十一)景区有医务室,有医护人员,有与景区相适应的医疗救护设施;(40分)
(十二)景区防火、防盗、救护等安全设施齐备、完好有效,危险地段有明显警示标志,有防护设施,有责任人员,交通、机电、游览、娱乐设施完好,无安全隐患;安全预案完备,执行力度强,遇到突发事件或自然灾害时,有完备且便于操作的游客分流措施;(100分)
(十三)景区范围内无尾随兜售,无强买强卖,无欺客宰客,无违法违规行为,经营秩序良好;(80分)
(十四)游客满意度高,景区重视游客满意度测评工作,有健全完善的游客满意度测评机制,有测评责任部门和人员,有测评记录,并保持了测评工作常态化。(60分)#p#副标题#e#
四、评选的原则
本次评选活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评选标准和工作流程,注重评选的严谨性,充分尊重专家学者、社会公众和业内人士意见,确保评选结果的权威性。
五、评选的流程
评选活动于2013年3月启动,3-7月进行评选活动的宣传策划、景区标识标牌的标准化整改提升、组织市民观察团到景区督促点评综合管理服务质量等工作,为美丽景区评选活动夯实基础;七月末活动全面进入评审阶段,将于12月底结束。活动分为两个层面,一为“成都市月度美丽景区”评选,每月评选公布一次;二为“2013成都市十大美丽景区”,2013年底评出公布。
活动设置推荐、实地明查、网络投票、暗访调查和采用第三方测评结果等环节,采取量化打分的方式进行综合评价,最后按照总分评出最终结果。综合评价的四个环节分别为:实地明查、网络投票、暗访调查和采用第三方测评结果,所占权重比例分别为:40:15:25:20。新闻媒体对活动进行全程跟踪报道,提升活动的公信力、影响力。
(一)启动阶段
成立评选活动组织机构,制订工作方案,方案经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布,发动全市各有关单位及广大市民、游客,全面参与活动,积极推荐或自荐符合条件的景区参评。
(二)报名阶段
自荐或推荐参评的景区向评选活动办公室报名,由评选活动办公室审查后报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审批同意。
(三)综合评选阶段
1、实地明查。由评选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学者和有关人员组成若干评审小组,分别对参评景区进行实地评审。其评审结果在综合评选环节占40%的权重;
2、网络投票。在成都旅游门户网站开设投票平台和评选投票系统,广泛发动社会公众为候选单位进行投票。投票结果在综合评选环节占15%的权重;
3、暗访调查。组织市民、学者、专家、行风监督员、新闻媒体对参评景区进行暗访调查,了解社会各界的客观评价。调查结果在综合评选环节占25%的权重;
4、第三方调查。根据景区游客满意度第三方测评结果,折算成分,在综合评选环节占20%的权重。#p#副标题#e#
(四)评选汇总
由评选活动办公室对上月的评选进行得分汇总,由高分到低分排列出评选结果,报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审批。
(五)结果公布
通过成都旅游政务网及有关新闻媒体对上月评选结果进行公布。
(六)总结表彰
2013年底或2014年初,由成都市旅游局、成都市文明办,成都旅游协会对评选活动进行总结、表彰,颁发“成都市十大美丽景区”奖牌。
六、评审专家组成员
评审专家组由行业组织、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对旅游景区的建设、运行、管理熟悉的专家学者组成。评审专家在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按照评选标准独立评审。
七、参评报名推荐方式
热忱欢迎全市各级旅游主管部门、旅游景区和相关单位,按照参评单位范围,以推荐或者自荐的方式报名参与评选。报名者从成都旅游政务网站(www.cdta.gov.cn)下载《2013成都美丽景区评选推荐报名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评选活动办公室(地址:成都市浆洗街利民巷4号1号楼2楼成都旅游协会);同时,每个参评景区配5-10幅图片(JPG格式,应尽可能清晰,图片大小最短边不低于800像素)及简介一份(300字左右)。推荐表及照片、简介的电子文档请一并发送到评选活动办公室邮箱,邮箱地址:553820930@qq.com,咨询电话:028-68812687、68812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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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注意事项
(一)资料填写
填写报名、推荐材料和相关信息时,要秉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确保客观、真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均视为无效。
(二)推荐报名日期
即日起至2013年8月16日止。
(三)2013成都美丽景区评选活动由旅游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监督举报电话:68812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