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农业新闻 » 曝光台 » 正文

儿童驱蚊产品噱头多 物理方式驱蚊更安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8-11  浏览次数:8823
内容摘要:炎炎夏日,蚊虫的叮咬使人难以入眠,还会传播疾病,这让不少家有宝宝的父母揪心。某蚊香生产厂家人士告诉记者,类似炔丙菊酯、氯氟醚菊酯、四氟甲醚菊酯等,正是蚊香中的主要驱蚊成分。

  炎炎夏日,蚊虫的叮咬使人难以入眠,还会传播疾病,这让不少家有宝宝的父母揪心。听说有针对儿童的驱蚊水,又听说有一种高科技的驱蚊贴……家长们几多尝试,几多海选,但心头还是纠结万分。那么,这么繁杂的所谓驱蚊“利器”真的靠谱吗?你真的了解驱蚊产品的噱头世界吗?

  驱蚊产品爱打“儿童牌”

  连日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对北京市场上的驱蚊产品进行走访,发现林林总总的驱蚊产品让人眼花缭乱。除了传统的盘式蚊香、电蚊香片(液)等,各种新型的驱蚊贴、驱蚊手环、驱蚊草,甚至驱蚊软件等花样百出。而在近半数产品的外包装和宣传上,商家不约而同地打起了“儿童牌”。

  记者看到,普通蚊香一般将有效成分标注在包装显眼处,而儿童驱蚊产品的外包装上最显眼的则是“纯天然”、“安全”等字样。以某品牌驱蚊贴为例,其外包装上突出标注的是“绿色”、“无DEET(避蚊胺)”、“植物萃取”等。某超市甚至在一款驱蚊圈产品陈列柜上放置宣传画,吸引家长们的关注。

  记者还发现,儿童驱蚊产品的另一特点是价格高。在家乐福超市某门店,包装上印有“快乐小博士”、“呵护孩子的选择”字样的“×斯特儿童电热蚊香片(30片)装”售价18.9元一盒,而另一款印有“默默无‘蚊’的奉献”的“无烟蚊香”只需14.9元,其成分都是“炔丙菊脂5.2%”,“氯氟醚菊酯7.8%”。打着“安全”标签的驱蚊手环、驱蚊圈、驱蚊贴等产品,价格则普遍在20元以上。而高科技旗号的声波驱蚊器、灭蚊灯等产品价格更高。

  热炒概念效果不靠谱

  那么,这些产品真的是如宣传所说的吗?

  在某超市内销售的某品牌蚊香液,普通款式和适用于妇幼款式的四氟甲醚菊酯含量都为0.62%,两者仅在气味上有所差别,后者声称添加了植物精华。记者在另一款宣传“植物萃取、绿色安全”的电热蚊香片产品标签上看到,该产品获批的是农药登记证和农药生产批准证书号,其产品名称用小字标示为“10毫克/片富右旋反式炔丙菊酯电热蚊香片”。

  某蚊香生产厂家人士告诉记者,类似炔丙菊酯、氯氟醚菊酯、四氟甲醚菊酯等,正是蚊香中的主要驱蚊成分。由于该成分与农药有关,因此我国现行《农药管理条例》规定,家庭卫生杀虫产品属于农药范畴,生产、销售及使用都要严格按照农药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这位人士在接受记者咨询时表示,驱蚊产品都是有微毒的,只有获得农业部和工信部颁发的上述两个证号,产品才能到市场上销售。只不过儿童蚊香微毒成分含量低,相对比较安全,正常情况下使用,是不会有问题的。

  记者了解到,我国并未将蚊香划分为婴儿、儿童、成人等不同类别,儿童蚊香并无国家标准,标注“无毒无害”、“无味”等多是生产厂家自己的行为。

  而一些颇受年轻家长追捧的驱蚊手环,驱蚊贴等,生产批号则是“卫妆准字”。这些产品虽然不含有农药成分,但其效果却大打折扣。以一款据称使用了香茅植物精油的手环为例,一些使用过的网友表示,戴了驱蚊手环后,还是难以避免被蚊子“叮一口”。在某购物网上,记者看到,消费者对驱蚊贴的点评是,“有点效果,但不知能坚持多久”。

  物理方式驱蚊更安全

  中国医科大学儿科医生吴红敏说,目前市场上蚊香的杀蚊成分主要是菊酯,是一种低毒的农药。其毒性要比曾经的有机磷类蚊香和氨基甲酸酯蚊香低。家长们在选择儿童蚊香时,更应注意包装上标注的菊酯类物质含量,通常蚊香的菊酯类物质含量越高杀蚊能力越强,相应的毒性也较大。

  对于婴幼儿等人群来说,蚊香散发出的驱蚊物质,可能会对健康产生一定影响,严重的话还会引发头晕、呼吸道过敏、神经系统受损等情况。因此,这些人在使用蚊香时应格外注意,尽量放在能够通风的地方,而且不要长时间使用。如果有条件,采用安纱窗、挂蚊帐、使用灭蚊灯、电蚊拍等物理方法灭蚊更为安全可靠。如果外出,请尽量身着长衣长裤。

  对于目前流行的有“驱蚊功效”的花草,比如丁香花、万寿菊 、夜来香等,吴红敏说,它主要通过散发特殊的气味来达到驱蚊效果,部分人尤其是敏感体质的人对这些植物的气味可能会有不适反应。因此,购买前最好提前了解一些该类植物的特性。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儿童驱蚊产品噱头多 物理方式驱蚊更安全”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30811/24292.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