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农业新闻 » 曝光台 » 正文

蛋糕房奶油难辨 是否含反式脂肪酸多未公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8-11  浏览次数:8926
内容摘要:业内人士算过一笔账,以8寸蛋糕为例,使用100%天然奶油原材料制作的蛋糕价格在160元左右,使用50%天然奶油的价格为130元左右,而如果完全使用人造奶油作为原材料,价格只有70元左右。

发布

  人造奶油不利健康

  聚会的时候人们都喜欢购买一个奶油蛋糕,但普通消费者很难分清购买的蛋糕用的是“人造奶油”还是“天然奶油”。虽然都有“奶油”二字,两者成分却大不相同,价格也差了不少。

  张德志昨天介绍,我国的国家标准里的“奶油”是指天然奶油,国际上也叫黄油或牛油,是从新鲜牛奶中提炼出来的油脂;而人造奶油又叫植物奶油、人造黄油等,它是将植物油部分氢化以后,加入人工香料、防腐剂、色素及其他添加剂等,模仿黄油的味道制成的。人工香料虽然是国家允许使用的添加剂,但人造奶油是植物在氢化后制作而成,会产生反式脂肪酸,而反式脂肪酸不被人体吸收,会导致生理功能的多重障碍,长期食用还会诱发肿瘤等疾病。与之相比,天然奶油更健康。

  价格

  天然奶油蛋糕贵一倍

  既然天然奶油这么好,为什么在中国市场还没有大范围使用?而企业经营者还躲躲闪闪?

  “其根本原因是价格高,成本高”,味多美总经理黄利接受京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天然奶油必须及时冷藏保存,并且保质期短;另外其易溶化,增加了制作的难度。这些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的成本。同时,天然奶油蛋糕的市场还未完全打开,大家对天然奶油蛋糕还没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很多消费者不会选择颜色发黄、造型简单、质朴的天然奶油蛋糕。

  记者昨天在淘宝搜索发现,天然奶油,如雀巢淡奶油(250ml)卖到11元左右,即22元/500ml,而人造奶油,如大一麦淇淋则只需要4.7元/500ml,价格相差近4倍。

  业内人士算过一笔账,以8寸蛋糕为例,使用100%天然奶油原材料制作的蛋糕价格在160元左右,使用50%天然奶油的价格为130元左右,而如果完全使用人造奶油作为原材料,价格只有70元左右。

  市场

  奶油身份大多不明

  记者昨天走访了一些街边蛋糕店发现,植物奶油在蛋糕上使用得很普遍,这些造型漂亮、味道诱人的奶油蛋糕很多都用了人造奶油。

  记者随后也走访了几家知名品牌店。在左家庄一家好利来店,记者注意到,其小蛋糕成分中只标注“奶油”,而生日蛋糕没有配料标签。当记者追问是否有天然奶油蛋糕时,店员才告诉记者,新款蛋糕全部是纯天然乳脂奶油,老款蛋糕是植物奶油和动物奶油混合的。不过对于混合奶油的比例,店员称“不清楚,这个没有百分比”。

  在一家金凤成祥店,记者注意到,所有的小蛋糕都没有标注成分。生日蛋糕没有单独标签,只在橱窗上统一标明一些蛋糕分100%乳脂奶油和50%乳脂奶油。

  在味多美一家门店,记者发现,其小蛋糕全部标明为“天然奶油”;在大蛋糕中,除了一款刚推出的新款外,其他全部标注,其中标注50%天然奶油蛋糕指的是天然奶油和植物奶油配比各占一半。

  而在21cake等一些知名的网上蛋糕店,却很难找到标注“奶油”真实身份的产品。

  呼吁

  应还消费者知情权

  那么消费者该如何选择不同身份的“奶油”产品呢?张德志表示,首先产品生产者有义务清楚明确地标注所用“奶油”是“人造奶油”还是“天然奶油”,尽管人造奶油允许作为食品原料,但是企业应该还消费者知情权,以便消费者选择。

  即便企业标示了奶油的真实身份,但是作为消费者,仍然存疑,蛋糕中使用的人造奶油中反式脂肪酸含量到底是多少,是不是也应该标注?

  “我国对现加工的面包、蛋糕产品确实没有这方面的标准规定,因此这类产品反式脂肪酸含量消费者无从获知”,食品安全专家董金狮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今年开始实施的《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中明确规定,食品配料含有或生产过程中使用了氢化和(或)部分氢化油脂时,在营养成分表中还应标示出反式脂肪(酸)的含量。通则称,如果每100克(毫升)产品中反式脂肪酸含量≤0.3克(毫升)时,则可以视为“0”。

  “另外,《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对氢化植物油最大使用量规定为5.0克/公斤”,董金狮表示,国家标准对散装食品标签没有严格规定,这给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测造成了很大难度,消费者权益也很难保护。因此,建议国家尽快完善相关标准。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蛋糕房奶油难辨 是否含反式脂肪酸多未公开”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30811/24285.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