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食品办通报,市工商局在对本市流通领域食品抽检中发现不合格样本11个,其中6个是“冠有阁”蜂蜜,全部在国泰平安百货有限公司国泰和美分公司发现。这些蜂蜜不合格的原因,都是果糖和葡萄糖含量不达标,目前不合格食品已被全部下架。
6种蜂蜜中包括洋槐、枣花、椴树蜂蜜各两种,分别由山东博康蜂业有限公司、山东悦鑫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我国现行食品标准规定,蜂蜜中果糖和葡萄糖的含量不得低于60%。而上述不合格产品这项指标的含量最低仅为25.4%,不足最低限额的一半,实测值最高也只有35.6%。
据了解,“果糖和葡萄糖”指标虽然不涉及食品安全,但却是蜂蜜的重要质量指标。果糖和葡萄糖含量过低,表明产品可能掺入了其他糖类物质,也会造成蜂蜜产品口感和营养价值的降低。造成果糖和葡萄糖含量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一些企业为降低成本,在生产过程中掺入其他糖类物质,以及生产过程工艺控制不严,未经蜜蜂充分酿造的蜂蜜,未进行原料进厂和产品出厂检验,该项指标都会偏低。
此外,一批次“荷康”牌绍兴黄酒被查出了禁用的防腐剂苯甲酸。记者了解到,黄酒属于发酵酒,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黄酒中不得添加甜味剂(糖精钠、甜蜜素)、防腐剂(苯甲酸、山梨酸)。还有一批次“涵哥”牌红烧卤肉味检出了禁用的甜蜜素“环已基氨基磺酸钠”,摄入过量会危害人体的肝脏和神经系统。
北京市工商局决定,对不合格食品在流通领域采取停止销售措施,并提醒消费者:凡已购买上述不合格食品的消费者,可凭购物小票和食品外包装向销售单位要求退货。(记者 窦红梅)